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 |
機關代碼 | 3.13.31.16 |
機關名稱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新營區營業處 |
單位名稱 |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新營區營業處 |
機關地址 | 730 臺南市 新營區 中正路200號 |
聯絡人 | 沈詠智 |
聯絡電話 | (06) 6335481 #206 |
傳真號碼 | (06) 6335431 |
電子郵件信箱 | u381968@taipower.com.tw |
採購資料 | |
標案案號 | 1211100023 |
標案名稱 | 營維2E9用戶用電裝置定期檢驗工作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86 - 附帶於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維修之服務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辦理方式 | 自辦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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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預算金額 |
6,982,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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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後續擴充 |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自開工日起如未屆112年12月31日,而工作交辦總工作款(不含稅)估算達契約價金總額時,甲方得視需要依契約期限不變擴充契約總價至130%為上限,辦理契約變更。
2.自開工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交辦總工作款(不含稅)已達工作契約價金總額之80%時,即停止交辦重新發包。
3.…經雙方同意依契約原單價及內容得展延,惟最長以一年為限【字數限制餘詳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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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招標資料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決標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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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公告日 | 111/10/06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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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領投開標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截止投標 | 111/10/20 17:00 |
開標時間 | 111/10/21 10:00 |
開標地點 | 730臺南市新營區中正路200號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300000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為避免取消押標金致浮濫投標情勢增加,致影響本處發包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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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是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避免取消履保金致浮濫投標情勢增加,致影響本處發包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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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730臺南市新營區中正路200號 |
其他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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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約期限 | 開工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詳契約】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以本公司訂定之標準契約辦理,本公司標準契約係參酌主管機關契約範本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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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資格摘要 |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用電設備檢驗維護業及用電設備檢驗維護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並須於投標時附具該公會之當年度會員證供本公司審查。 2.依法登記執業之專業技師且業務項目與本工作性質相同,並須於投標時檢附技師登記證、技師執業登記證及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3.合格用電設備檢驗維護業,且該檢驗維護業登記執照之維護範圍不得與該勞務採購案之履約範圍重疊(附件30)。【餘詳契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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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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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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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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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 |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 |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 |
◎ |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