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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5.49
機關名稱 國防部空軍司令部
單位名稱 空軍保修指揮部
機關地址 104 臺北市 中山區 北安路387號
聯絡人 楊先生
聯絡電話 (02) 25328311
傳真號碼 (02) 25328519
電子郵件信箱 67A00_12@mail.mil.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EZ11065P083
標案名稱 可程式滾掛鍍自動設備更新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42 - 工具機, 其零件及附件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10.國防部不適用GPA之財物採購。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10.國防部不適用ANZTEC之財物採購。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10.國防部不適用ASTEP之財物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11,907,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10/0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387號
每份招標文件售價新臺幣100元,現金付款。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10/12 17:00
開標時間 111/10/13 10:00
開標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387號(空軍司令部藍天樓1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按廠商報價總金額3%(小數點後之數值,以無條件進位至整數方式核算)繳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空軍保修指揮部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2/01/13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台灣票據交換所「金融業代收即時服務平台」,提供廠商轉帳存入機關帳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收取轉帳手續費,轉帳金額10萬元以下手續費每次10元,超過10萬元手續費每次2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現場投標: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387號(藍天樓會客室)。2.通信投標:臺北大直郵政126號信箱。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因系統字數限制,於附加說明欄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履約期限: (1)第一批:乙方應於簽約次日起 30 日曆天內將採購標的項次 1 及 2 項乙次完成交貨。 (2)第二批:乙方應於簽約次日起至 112 年 3 月 20 日內將採購標的項次 3 至 6 項乙次完成交貨。 (3)乙方應於簽約次日 30 日曆天內提供應甲方代理人保險單正本或保險機構出具之保險證明 1 份及繳費收據副本 1 份,保險期間為簽約次日至 112 年 12 月 31 日止,如乙方未依規定期程內檢附,將依計畫清單第16點罰則計罰。 2.投標時請於標封內檢附: (1)以電子領標之投標廠商請檢附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非線上瀏覽招標文件明細)。 (2)投標須知附錄二十一「查詢押標金保證金相關資料同意書」(需填妥及用印)。 (3)清單(請於清單內填註分項報價,未檢附、未填註分項報價或各分項單價報價超過清單內各分項單價預算者,視為未依招標文件規定投標,判定為不合格標。) 3.現場投標:請投標廠商於進入藍天樓2樓會客室時,先行拿取右側本部檔案夾內「廠商投標文件(現場投遞)二聯單」,並使用打印時鐘於該單「現場投遞時間」欄位上打印時間,以作為現場投遞標封時間之依據證明【如有打卡鐘使用上窒礙,可洽會客換證人員或本案承辦人楊先生(聯絡電話02-25328311、02-25328313)協處】,再續依檔案夾所附本部現場投標注意事項辦理。 4.廠商派員參加開標(會議)時,應配合機關量測體溫及填寫切結聲明書等防疫預防作為,並自備口罩於會議中全程配戴,自主管理人員健康情況,如經量測體溫超過標準(額溫37.5度、耳溫38度以上)或切結內容有異常情況,則禁止進入標場。 5.餘如有未盡事宜,則依清單及投標須知等規定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空軍保修指揮部(地址: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387號,電話:02-25328311、13,傳真:02-25328519,楊先生)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