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說明 |
一、依本大隊2C1110024896、2C1110030000、2C1110030549及2C1110031077簽奉准辦理。 二、本案原契約價金為新台幣76,370,000元整,保留後續擴充權利,本次辦理第1次契約變更,新增項目預算金額為新台幣20,477,660元整。(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6款辦理) 三、本案就新增項目辦理議價,議價廠商「富永營造股份有限公司」標價進入底價由主持人當場宣布決標。 四、本次契約變更,加帳20,299,875元整,減帳0元整,契約價金由新台幣76,370,000元整,變更為新臺幣96,669,875元整。 五、履約起迄日期為111/03/29-111/ 11/ 17(預估),「履約起迄日期」之起始日期早於「決標日期」,因契約變更決標時間為111年9月27日。 六、本次契約變更追加工期41日(含廠商廠商函文展延工期共計81日)及每月估驗計價次數變更。 七、廠商如認為本案審標/決標/廢標之決定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接獲本通知之次日起十日內,以書面向桃園市政府環境清潔稽查大隊提出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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