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 |
機關代碼 | A.42.3 |
機關名稱 |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南部科學園區管理局 |
單位名稱 |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南部科學園區管理局/秘書室 |
機關地址 | 744 臺南市 新市區 南科三路二十二號 |
聯絡人 | 規格:沈益丞;程序:李宗信 |
聯絡電話 | (06) 5051001 #2555;2143 |
傳真號碼 | (06) 5051307 |
電子郵件信箱 | abitacion@stsp.gov.tw |
採購資料 | |
標案案號 | 111008646 |
標案名稱 | 南部科學園區橋頭園區數位創新複合樓群統包工程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23 - 倉儲及工業建築工程 |
工程計畫編號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金額新臺幣
229,000,000元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採購金額級距 | 巨額 |
辦理方式 | 自辦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 |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
否
|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
否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預算金額 |
2,674,602,161元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後續擴充 | 否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招標資料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決標方式 |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公告日 | 111/09/29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是 | ||
是否屬統包 | 是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領投開標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截止投標 | 111/10/06 17:00 |
開標時間 | 111/10/07 14:00 |
開標地點 | 744臺南市新市區南科三路二十二號本局202會議室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5,000萬元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或英文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744臺南市新市區南科三路二十二號本局一樓服務台 |
其他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自決標日之次日起1,320日曆天內竣工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廠商資格摘要 |
■公司登記或設立證明: 1.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2.甲等綜合營造業、甲等自來水管承裝業、甲級電器承裝業及甲等冷凍空調業登記證。 3.建築師開業證書。 ■甲等綜合營造業、甲等自來水管承裝業、甲級電器承裝業、甲等冷凍空調業及建築師事務所有效期內公會會員證。 ■切結書1 ■納稅之證明。 (一)建築師事務所︰110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納稅證明。。 (二)甲等綜合營造業、甲等自來水管承裝業、甲級電器承裝業及甲等冷凍空調業︰營業稅繳稅証明需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111年7-8月)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最近一期繳納期限前,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投標廠商聲明書。 ■信用之證明:詳附加說明 ■特定資格文件詳投標須知第66點 ■營造業承攬工程手冊 ■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 ■共同投標廠商須附經公證或認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1.具有相當財力。
|
||||||||||
附加說明 |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是
|
||||||||||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
|
註:
◎ |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 |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 |
◎ |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