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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80.25
機關名稱 桃園市政府水務局
單位名稱 污水設施管理工程科
機關地址 330 桃園市 桃園區 成功路1段32號7樓
聯絡人 鄭先瑩
聯絡電話 (03) 3033688 #3758
傳真號碼 (03) 3033663
電子郵件信箱 80014287@mail.tycg.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10927-Y1
標案名稱 桃園市市轄所屬學校申請污水納入本市公共污水下水道系統工程(第4標)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3 - 水道、海港、水壩及其他水利工程
工程計畫編號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18,58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8,58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保留洽訂約廠商辦理後續擴充之權利,後續擴充金額為本案標餘款(預算金額-決標金額),並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辦理,擴充項目為桃園市市轄所屬學校污水納管工程,擴充期間為決標後1年內。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09/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10/12 08:30
開標時間 111/10/12 10:00
開標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1段30號6樓(本局中華大樓604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標價之5%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1段32號6樓(本局啟聖大樓秘書室)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於機關通知日起14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159日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丙等綜合營造業以上或地下管線工程專業營造業
1.投標廠商聲明書
2.押標金繳納憑據
3.納稅證明文件
4.廠商信用之證明
5.投標廠商基本資格
(1)綜合營造業登記證或專業營造業登記證
(2)承攬工程手冊
(3)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6.採購標單兼切結書、總表、詳細價目表、單價分析表、資源統計表
二、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承裝商
1.投標廠商聲明書
2.押標金繳納憑據
3.納稅證明文件
4.廠商信用之證明
5.投標廠商基本資格
(1)承裝商登記證
(2)承攬工程手冊
(3)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6.採購標單兼切結書、總表、詳細價目表、單價分析表、資源統計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局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備註]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覆之期限: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一日者以一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廠商如有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業務單位:水務局污水設施管理工程科(03-3033688#3758)鄭先瑩先生。 3.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業務單位辦理訂約手續。 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5.依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103年7月16日桃稅消字第1032151046號函說明:工程、勞務、財物採購廠商得標後請至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 6.如招標公告與外標封之日期不一致時,以招標公告為主。 7. 因應嚴重特殊性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期間,廠商人員出席開標請配戴口罩,並於進入本局時配合量測體溫及消毒,如有發燒、呼吸道症狀(咳嗽、喉嚨痛、打噴嚏)等情形,請勿出席或另派代表與會。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水務局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