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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13.20.12
機關名稱 經濟部水利署第二河川局
單位名稱 管理課
機關地址 300 新竹市 北區 北大路97號
聯絡人 楊志偉
聯絡電話 (03) 6578866 #3217
傳真號碼 (03) 6586035
電子郵件信箱 wca02045@wra02.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B111027
標案名稱 111年度汶水溪無名橋上游河段疏濬工程兼供土石採售分離-支出標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3 - 水道、海港、水壩及其他水利工程
工程計畫編號 111-I-01020-029-000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32,789,239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09/2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7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7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14元
總計
311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二河川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10/11 09:00
開標時間 111/10/11 09:30
開標地點 300新竹市北區北大路97號1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1600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0新竹市北區北大路97號秘書室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苗栗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開工日起30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乙等綜合營造業(含)以上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招標文件及圖說採電子領標方式購領,請廠商自公告日起至截標日止,逕至政府電子採購網下載。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電子領標工本費270元。 [其它]: 1.電子領標投標廠商未附『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明細編號不得重複)』(經通知廠商提出說明,其說明內容經機關認為不合理者)以不合格標論。 2.押標金繳退注意事項:(1)請閱本局工程採購投標押標金繳退要點(2)票據以【經濟部水利署第二河川局】為受款人(3)以現金繳納者,請匯入本局押標金專戶【台灣銀行新竹分行 015036071905帳號】,並將收據影本裝入證件封內或當場繳交(以此方式繳納者無法於開標當日退還,需於開標後五天內退還);本局不受理現金當場繳納。 3.投標文件應密封,並於收受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局。 4.參加投標廠商應繳證件請參閱經濟部水利署工程採購投標須知,證件應繳與原件內容相符之影印本,違者所投標單以不合格標論。 5.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或認為違反法令者,請於等標期之四分之一日(其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前以書面向本局提出,逾限者不予受理。 6.履約保證金繳納金額新台幣3200000元整。 7.檢舉機關不法函件: (一)經濟部水利署第二河川局政風室(地址:新竹市東區北大路97號或電話03-5319487) (二)法務部廉政署(二十四小時檢舉中心地址:10048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 (三)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49 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四)法務部調查局新竹縣調查站(地址: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56號、檢舉電話: (03)5558888) 法務部調查局新竹市調查站(地址: 新竹市經國路三段126號、檢舉電話: (03)5388888) (五)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10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 、傳真:02-87897554、E-mail:audit3@mail.pcc.gov.tw ) (六)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E-mail:ps.unit@moea.gov.tw) 8.如已領標者,於開標前請隨時注意本案是否有更正招標公告,對工程內容及圖說有疑問者,請洽招標公告前列之本案聯絡人。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經濟部水利署第二河川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