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電子採購網

:::
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6.45.57
機關名稱 苗栗縣卓蘭鎮公所
單位名稱 民政課
機關地址 369 苗栗縣 卓蘭鎮 新厝里中山路127號
聯絡人 課員詹秀貞
聯絡電話 (04) 25892101 #107
傳真號碼 (04) 25895820
電子郵件信箱 b24@juolan.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10922001
標案名稱 苗栗縣卓蘭鎮112年度鄰長為民服務無鉛汽油油料採購
標的分類 財物類
12 - 石油及天然氣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735,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擬向廠商增購新臺幣735,000元整為上限;其項目及內容為:數量無增減且無新增項目。保留壹年(113 年1 月1 日起至113 年12 月31 日)後續擴充權利。廠商於契約書期限內無違規紀錄,由機關於契約期滿前以書面提出依原契約條件及單價執行,雙方以換文方式辦理續約,經廠商函復機關同意即生效,並須待機關年度預算完成法定程序後再行支付(工程企字第09400096190號函)。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09/2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5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5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13元
總計
28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苗栗縣卓蘭鎮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10/14 12:00
開標時間 111/10/14 14:00
開標地點 本所(卓蘭獅子館3樓開標室)會議室(若遇特殊狀況本所得更換開標地點)。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69001苗栗縣卓蘭鎮中山路127號【臨時辦公處:卓蘭獅子館(中正路十一之一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苗栗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2年1月1日至112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為原住民廠商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5.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營業項目具有【石油煉製業(C803011)】、【汽油、柴油批發業(F112010)】、【加油站業(F212011)】之一或其他與本案委託事項相關之行業,且無不良紀錄者,並應具備合格證件【如請檢附石油煉製業經營許可證明文件或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等】。另如允許合作社(含原住民合作社)為投標廠商,應依合作社法之規定,並附具合作社章程,且章程業務項目需涵蓋本採購委託工作項目。其餘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壹.若截標日或開標日遇到天災或人力不可抗力事件本所停止上班時,將截標日或開標日延至下一上班日之原截標相同時間或原開標相同時間。若開標當日有數案件 同時開標時,依案號之順序依序開標。廠商未到場者,視同放棄議價、比減價格之權利。廠商標價超過預算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其餘詳投標須知。 貳. 投標須知三十八、無押標金之理由為:■(4)依市場交易慣例或採購案特性,無收取押標金之必要或可能者。 投標須知四十四、無履約保證金之理由為:■(3)依市場交易慣例或採購案特性,無收取履約保證金之必要或可能者。 投標須知六十、本採購:■(1)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配合投標須知八十二、受理廠商檢舉之採購稽核小組連絡電話、傳真及地址與法務部調查局及機關所在地之調查站處(站、組)檢舉電話及信箱:另檢附【法務部廉政署、調查局暨各處站組檢舉電話檢舉信箱資料】,供廠商參考。 契約第五條規定: (一) 除契約另有約定外,依下列條件辦理付款: 3.分批付款(由機關視需要於招標時載明,無者免填): ■分批交貨,分批付款,每批數交貨完畢後付款。廠商於符合前述付款條件後提出證明文件。機關於15工作天內完成審核程序後,通知廠商提出請款單據,並於接到廠商請款單據後15工作天內付款。但涉及向補助機關申請核撥補助款者,付款期限為30工作天。 6.驗收後付款:於驗收合格,廠商繳納保固保證金(契約未明定需繳納保固保證金者則免)後,機關於接到廠商提出請款單據後15工作天內,一次無息結付尾款。但涉及向補助機關申請核撥補助款者,付款期限為30工作天。 (三)廠商請領契約價金時應提出之其他文件為(由機關於招標時載明,無者免填): ■加值明細表及發票。 參.我國廠商所供應的標的(含工程、財物及勞務)之原產地:亞洲、歐洲、美洲、非洲或大洋洲等。仍需符合101年4月18日工程企字第10100114530號函、101年9月13日工程企字第10100346580號函及107年3月5日工程企字第10600398783號函規定辦理。如允許供應大陸地區標的:須符合兩岸進口及貿易往來相關規定。另檢附經濟部國際貿易局大陸物品不予許輸入項目彙整總表FHJP191R01供參。 肆.若屬工程案,押標金、履約保證金及保固保證金減收規定:參考押標金保證金暨其他擔保辦法第33-5條及第33-6條。公共工程金質獎頒發作業要點(110年6月21日修正版)得獎者頒獎之次年1月1日起1年內,入圍者頒獎之次年1月1日起半年內,附影本證明。優良營造業評選及獎勵辦法(91年7月16日):其減收額度為原定應繳總額之30%為限,自公告之日起3年內(須檢附經主管機關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相關機關(構)評鑑為優良營造業之資料影本證明)。營造業全球化廠商審定作業要點(內政部104.1.20台內營字第1030815383號令):其減收額度為原定應繳總額之30%為限,自資料庫公告日起1年(須檢附經相關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審定登錄於主管機關指定之資料庫公告資料之影本證明)。 伍.若有擔保,押標金及保證金應由廠商以現金、金融機構簽發之本票或支票、保付支票、郵政匯票、政府公債、設定質權之金融機構定期存款單、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繳納,或取具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並應符合押標金保證金暨其他擔保作業辦法規定之格式。(相關文件格式需完全符合工程會規定,惠請投標廠商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網頁www.pcc.gov.tw/首頁/政府採購/招標相關文件及表格下載相關文件表格)(本票或支票、保付支票、郵政匯票等之抬頭:苗栗縣卓蘭鎮公所或卓蘭鎮公所) 陸.依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8條規定,機關之電子招標文件,廠商不得任意重製、轉載或篡改。但經招標機關同意者,不在此限。電子領標廠商端改以「檢驗電子憑據」功能列印,機關端則以「廠商繳費明細查詢」功能檢驗,以免因「電子憑據磁片」送至機關前被押壞而產生爭議。 柒.本所政風室:檢舉電話04-25892101*232,專線電話(兼傳真)04-25897591。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苗栗縣卓蘭鎮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苗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電話:037-559731、傳真:037-559980)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