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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更正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82.53
機關名稱 新北市永和區公所
單位名稱 新北市永和區公所
機關地址 234 新北市 永和區 竹林路200號
聯絡人 陳昭甫
聯絡電話 (02) 29282828 #215
傳真號碼 (02) 29284128
電子郵件信箱 AQ6871@ms.ntpc.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1035
標案名稱 新北市永和區第4屆里長選舉公報印製
標的分類 財物類
32 - 紙漿,紙及紙產品;印刷品及相關的商品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475,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475,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及內容為增購新北市永和區第4屆里長選舉公報2,000張;擴充金額為新臺幣1萬元正。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49.100.1新北市選舉委員會
補助金額
475,000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1/09/22
原公告日 111/09/2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新北市永和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1/09/28 09:50
開標時間 111/09/28 10:30
開標地點 234201新北市永和區竹林路200號3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4新北市永和區竹林路200號3樓秘書室發包小組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至111年11月7日上午10時前完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其營業項目:印刷業。
二、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三、廠商納稅之證明(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其營業稅繳稅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預算金額]本機關就本採購案預計給付予廠商之採購預算金額為新臺幣47萬5,000元整。 [後續擴充](一)本採購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及內容為增購新北市永和區第4屆里長選舉公報2,000張;擴充金額為新臺幣1萬元整。(二)合計以上,採購金額為新臺幣48萬5,000萬元整。 [履約期限]自決標次日起至111年11月7日上午10時前完成。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自111年9月21日至111年9月28日領標期限截止前,本案採電子領標,廠商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本案招標文件,請投標廠商應附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該明細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投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 [開標時間及地點]111年9月28日上午10時30分,新北市永和區竹林路200號3樓會議室。 *本案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如第1次公告結果,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單者,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改採限制性招標。 *本案屬第1次招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永和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傳真:02-2968282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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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