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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標公告

公告日: 111/09/22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11.94.39
機關名稱
法務部矯正署臺東戒治所
單位名稱
法務部矯正署臺東戒治所
機關地址
955 臺東縣 鹿野鄉 瑞豐村永嶺路270號
聯絡人
李致平
聯絡電話
(089) 581014 # 103
傳真號碼
(089) 580291
已公告資料
標案案號
1110209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公告更正序號
0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標案名稱
炊場排煙設備汰換案
決標資料類別
決標公告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共同投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391 氣體產生器; 蒸餾設備; 冷凍及空調設備; 過濾機具
是否屬統包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開標時間
111/09/13 10:30
原公告日期
111/09/05   原公告日期係指最近1次招標公告或更正日期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算金額
2,500,000元
伍拾萬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履約地點
臺東縣鹿野鄉(原住民地區)
履約地點(含地區)
臺東縣-鹿野
履約標的是否包含環境保護產品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投標廠商
投標廠商家數
3
投標廠商1
 廠商代碼
28731230
 廠商名稱
御城不銹鋼工業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公司登記
 廠商業別
其他
 廠商地址
900 屏東縣 屏東市 光復路217巷13號
 廠商電話
(07) 7336700
 決標金額
1,719,000元
柒拾壹萬玖仟元
 得標廠商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是否為中小企業
 履約起迄日期
111/09/21 - 111/11/29
 雇用員工總人數是否超過100人
投標廠商2
 廠商代碼
59132436
 廠商名稱
凱鑫商廚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公司登記
投標廠商3
 廠商代碼
84230505
 廠商名稱
坤福不銹鋼實業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公司登記
決標品項
決標品項數
1
第1品項
 品項名稱
炊場排煙設備汰換案
 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得標廠商1
 得標廠商
御城不銹鋼工業有限公司
  預估需求數量
1
  得標廠商原始投標金額
1,719,000元
柒拾壹萬玖仟元
  決標金額
1,719,000元
柒拾壹萬玖仟元
  底價金額
2,398,750元
參拾玖萬捌仟柒佰伍拾元
  原產地國別
原產地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原產地國別
得標金額
1,719,000元
柒拾壹萬玖仟元

 未得標廠商1
  未得標廠商
凱鑫商廚有限公司
  是否合格
  未得標原因
價格文件未附或不符合規定
  標價偏低理由
 未得標廠商2
  未得標廠商
坤福不銹鋼實業有限公司
  是否合格
  標價金額
1,982,873元
玖拾捌萬貳仟捌佰柒拾參元
  未得標原因
資格、規格合於招標文件但非最低(高)標
  標價偏低理由
決標資料
決標公告序號
001
決標日期
111/09/20
決標公告日期
111/09/22
契約編號
1110209
是否刊登公報
底價金額
2,398,750元
參拾玖萬捌仟柒佰伍拾元
底價金額是否公開
總決標金額
1,719,000元
柒拾壹萬玖仟元
決標金額較預算金額明顯偏低之說明
預算金額係參考本年度不銹鋼漲幅進行預估
總決標金額是否公開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未列物價調整規定說明
財物案
履約執行機關
機關代碼:3.11.94.39
機關名稱:法務部矯正署臺東戒治所
附加說明
1.本案屬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之採購,依採購法第18條、19條規定辦理公開招標。
2.本案投標廠商計3家,開標前合格投標廠商計3家。
3.審標結果,廠商「凱鑫商廚有限公司」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未依定填寫,經審標委員認定廠商為不合格標,其餘2家廠商資格及應備文件均符合招標文件規定。
4.開標結果,廠商「御城不銹鋼工業有限公司」報價1,719,000元整最低,惟低於本所核定底價80%,本所認有降低品質、不能誠信履約之虞,經開標主持人當場宣布請該廠商於111年9月15日下班前就以該標價承作無降低品質、不能誠信履約提出書面說明,並宣布本案保留決標。
5.廠商「御城不銹鋼工業有限公司」於111年9月14日上午9時55分將書面說明文件(如附件)以傳真方式傳送至本所,未逾開標主持人所訂期限。
6.經各委員依「政府採購法第五十八條處理總標價低於底價百分之八十案件之執行程序」及廠商提出書面說明進行討論、審查結果,均認為廠商說明合理,應無降低品質、不能誠信履約之虞,同意依執行程序項次四第一款,無需通知最低標提出差額保證金,照價決標予該廠商。本所核定底價新臺幣2,398,750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