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案係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依據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第1項第3款,公開徵求廠商提供書面報價,以取得三家以上廠商書面報價,擇最符合需要者辦理議價或比價。 二、經上網公開取得書面報價,僅計有台灣卓爾醫療器材有限公司1家廠商於截止收件前將書面投標文件送達本局,開標前經開標人員審查合格投標廠商家數計有1家,因本案係為第2次公告招標依採購法第48條第2項之規定,第1次開標,因未滿3家而流標者,第2次招標之等標期間得予縮短,並得不受3家以上廠商家數之限制,僅1家以上廠商即可辦理開標,主持人即宣布進行開標作業程序。 三、採購單位及業務單位分別就投標廠商資格、規格、價格文件審查結果,均符合招標文件規定,主席隨即宣布續行與合格廠商辦理後續階段之報價作業程序。 四、開標作業程序審查結果有效標計有1家合格廠商,按程序續行由主持人開啟底價封,並依規定進行比減價程序,工作小組當場限制合格廠商之減價次數為3次,經廠商報價後1號廠商台灣卓爾醫療器材有限公司報價金額新臺幣18萬元整,廠商報價金額在本局核定底價金額新臺幣18萬元整以內(平核定底價),且無標價偏低之情形,其核定底價金額經監辦單位審核確認無誤後,主持人當場依政府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1款訂有底價之採購,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規定,宣布決標於該廠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