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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A.5.7
機關名稱 國防部全民防衛動員署
單位名稱 北部地區後備指揮部
機關地址 235 新北市 中和區 景平路3號
聯絡人 鄭先生
聯絡電話 (02) 29412332 #264403
傳真號碼 (02) 29441444
電子郵件信箱 q0d149@mail.mil.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1-5141001333210180
標案名稱 忠莊營區步兵大樓等2棟兵舍整修工程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79 - 其他裝修工程
工程計畫編號 111-5141001333210180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2,659,706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09/2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9/28 17:00
開標時間 111/09/29 10:00
開標地點 235新北市中和區景平路3號(北部地區後備指揮部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投標金額5%(小數點後採無條件進位計算)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後備指揮部/北部地區後備指揮部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1/11/30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台灣票據交換所「金融業代收即時服務平台」,提供廠商轉帳存入機關帳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收取轉帳手續費,轉帳金額10萬元以下手續費每次10元,超過10萬元手續費每次2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5新北市中和區景平路3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之次日起15日曆天內開工,開工日起30個日曆天完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二、「丙等綜合營造業(含)以上」、「土木包工業」或「室內裝修業」登記證明文件。
三、「丙等綜合營造業(含)以上」、「土木包工業」或「室內裝修業」同業公會當年度會員證。
(四)最近一期完稅證明或申報所得稅資料(未及提出者得以上一期替代)。
(五)投標廠商聲明書。
(六)餘詳投標須知42條。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依最高行政法院98年判字第38號判決:「採購契約內容於決標時即已確定,而嗣後契約之簽訂僅係將投標須知及公告相關事項,另以書面形式為之,故簽約手續並非契約成立或生效要件」。故本案契約生效日為決標當日。得標廠商應於規定期限內繳交履約保證金。 2.配合政府推動節能減碳及精簡行政程序,本案無提供現場(紙本)領標。 3.專人送達投標地點為北部地區後備指揮部會客室(位於新北市中和區景平路3號),並以現場時鐘時間為準。 4.以限時掛號或快捷郵件投標方式,請於截標時間內寄達本部指定之「中和郵政6-164信箱」。 5.電子投標請於截標時間內,請至政府電子採購領投標系統(http://web.pcc.gov.tw)投標。 6.廠商出席開標者,應於開標時間10分鐘前到達投標處(位於新北市中和區景平路3號),將由專人引導至標場。 7.本案如經減價後決標,契約金額依廠商報價各分項單價等比率換算,如有與市場行情不符情形,得於決標後檢附相關佐證資料逕洽機關說明,並考量是否合理後訂定。 8.廠商投標前應詳細閱讀招標文件,如有疑問,應在招標單或投標須知載明時限內提出疑義(9月22日前)或異議(9月30日前),逾規定期限提出者不予受理。 9.配合國家防疫工作,投標廠商至營區應配合實施體溫量測及消毒作業,並填寫自我評量表,有發燒、感冒等症狀者,不得進入標場。另依投標須知第二十七點,開放投標廠商參加,每家廠商至多1人為原則。 10.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52條訂有底價之採購,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相關減、比價程序採到場(本部開標室)實施減、比價作業,廠商未派員出席視同放棄減、比價權益。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北部地區後備指揮部(地址:新北市中和區景平路3號、電話:02-29468556、傳真電話:02-29441444)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