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 |
機關代碼 | A.21.100.37 |
機關名稱 | 衛生福利部彰化醫院 |
單位名稱 | 衛生福利部彰化醫院 |
機關地址 | 513 彰化縣 埔心鄉 舊館村中正路2段80號 |
聯絡人 | 陳芳君 |
聯絡電話 | (04) 8298686 #8712 |
傳真號碼 | (04) 8299967 |
電子郵件信箱 | c003619@chhw.mohw.gov.tw |
採購資料 | |
標案案號 | CHH111073 |
標案名稱 | 衛生福利部中區醫院生物醫療廢棄物聯合委託代清除處理採購案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採購金額級距 | 巨額 |
辦理方式 | 自辦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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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預算金額 |
42,00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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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後續擴充 |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於契約期滿前,由機關依增購年度之機關需求、數量、預算及市場行情等,得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核算付款,後續擴充一年,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1年後續擴充金額上限總計21,000,600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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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招標資料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決標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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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公告日 | 111/09/20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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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領投開標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衛生福利部彰化醫院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513彰化縣埔心鄉舊館村中正路2段80號8樓總務室
每份新台幣200元,至本院總務室出納繳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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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是 |
截止投標 | 111/10/12 17:00 |
開標時間 | 111/10/13 14:30 |
開標地點 | 513彰化縣埔心鄉舊館村中正路2段80號8樓大會議室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50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衛生福利部彰化醫院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1/11/19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為維持廠商履約品質,故收取押標金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台灣票據交換所「金融業代收即時服務平台」,提供廠商轉帳存入機關帳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收取轉帳手續費,轉帳金額10萬元以下手續費每次10元,超過10萬元手續費每次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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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是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維持廠商履約品質,故收取履約保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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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或英文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513彰化縣埔心鄉舊館村中正路2段80號8樓總務室 |
其他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彰化縣(非原住民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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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約期限 | 111.11.01-113.12.31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2.處理生物醫療廢棄物廠商均須符合環保法規取得清除或處理許可證,投標廠商資格須符合下列條件其中一項:(採分包方式適用) (1)領有政府機關核發之公民營廢棄物甲級清除許可證者(具有生物醫療廢棄物C-0504、C-0512、C-0513、C-0514、C-0599清除許可項目),同時需取得甲級廢棄物處理機構或公有民營、公有公營垃圾焚化廠同意代處理證明文件(如合作同意書)。 (2)領有政府機關核發之公民營廢棄物甲級處理許可證者(具有生物醫療廢棄物C-0504、C-0512、C-0513、C-0514、C-0599處理許可項目),需檢附已取得政府機關核發之公民營廢棄物甲級清除許可證之清除機構之合作同意書。 3.投標廠商聲明書。 4.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三用文件) 5.投標標價清單 6.其餘詳投標須知內(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付具之證明文件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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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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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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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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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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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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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 |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 |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 |
◎ |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