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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更正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82.5.76
機關名稱 新北市立光榮國民中學
單位名稱 新北市立光榮國民中學
機關地址 241 新北市 三重區 介壽路26號
聯絡人 李姿慧
聯絡電話 (02) 29721430 #602
傳真號碼 (02) 29734900
電子郵件信箱 am9880@ntpc.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1009
標案名稱 111學年度附設幼兒園增班工程暨教學設備採購案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79 - 其他裝修工程
工程計畫編號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7,917,315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7,917,315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9.3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補助金額
2,100,000

補助機關 3.82.4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補助金額
6,447,965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09/16
原公告日 111/09/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241新北市三重區介壽路26號
文件使用費1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1/09/22 09:00
開標時間 111/09/22 10:00
開標地點 241新北市三重區介壽路26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42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新北市立光榮國民中學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台灣票據交換所「金融業代收即時服務平台」,提供廠商轉帳存入機關帳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收取轉帳手續費,轉帳金額10萬元以下手續費每次10元,超過10萬元手續費每次2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41新北市三重區介壽路26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雙方議定開工日起算75日曆天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2.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設立於新北市或毗鄰縣市之土木包工業,或丙等綜合營造業以上
2.廠商承攬造價限額及承攬總額應符合營造業承攬工程造價限額工程規模範圍申報淨值及一定期間承攬總額認定辦法及營造業法第23條及第44條規定者(僅限營造業提出)
3.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投標廠商應屬曾完成[幼兒園增班工程暨教學設備]之製造、供應或承做者
4.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無退票紀錄)
5.廠商納稅之證明(投標廠商係為公司或行號者,已繳納營業稅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投標廠商應屬曾完成[幼兒園增班工程暨教學設備]之製造、供應或承做者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修正公告及投標須知預算金額為7,917,315元。 一、投標廠商須於等標期間內,至本校實施現地勘查,並將本校開立且經承辦人簽章之現場勘驗單列入投標文件,投標廠商之投標文件內如無現場勘驗單,本校將視其為不合格標(現場勘驗規定詳如本案現場勘驗單),連絡人:事務組李組長,02-29721430分機602。 二、本案分兩階段開標,審查結果就評分及格廠商開價格標,比減價格。 三、簡報時間:暫訂111年9月27日下午13時(依校方通知時間為主);簡報會議地點:本校光榮樓3校史室。 四、本採購案評分審查時,廠商須進行簡報。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北市立光榮國民中學

申訴受理單位 新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電話:02-29603456分機4246、傳真:02-89536837)

檢舉受理單位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3樓、傳真:02-2968282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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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