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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80.11
機關名稱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單位名稱 桃園市政府觀光旅遊局觀光發展科
機關地址 330 桃園市 桃園區 縣府路1號
聯絡人 林宜君小姐
聯絡電話 (03) 3322101 #5265
傳真號碼 (03) 3393003
電子郵件信箱 10028442@mail.tycg.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10906-AA1
標案名稱 三層地區歷史巷弄營造及打鐵寮古道沿線路徑串聯統包工程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工程計畫編號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80.30 桃園市政府觀光旅遊局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42,165,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15.8交通部觀光局
補助金額
21,037,500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09/1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9/26 09:00
開標時間 111/09/26 09:30
開標地點 桃園市政府8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臺幣 2,100,000元。 (票據抬頭:桃園市政府觀光旅遊局)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親送或寄達桃園市政府7樓工務局採購管理科收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工程設計自通知日次日起40日,施工於112年8月31日前完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基本資格:(應同時具備施工廠商及設計廠商之資格)
1.施工廠商: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
2.設計廠商: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或技師、建築師事務所或景觀設計業。
(二)若投標廠商同時具備上開施工廠商及設計廠商之資格,得單獨投標,不須另覓合作之共同投標廠商,但亦需備妥各項相關資格文件。
(三)採共同投標廠商以2家為限,並以符合施工廠商資格者(綜合營造業)為代表廠商。
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 一般證件:(詳如附加說明)
1. 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營業代碼E101011):
2. 工程技術顧問業(營業代碼I101061)
3. 專業技師事務所
4. 景觀設計業(營業代碼I503010)
5. 建築師事務所
(二) 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採共同投標者,應分別檢附)。
(三) 採購標單兼切結書正本。(採共同投標者,由代表廠商出具)
(四) 共同投標協議書正本(共同投標者須檢附,且經公證或認證)
(五) 服務建議書
(六) 電子領標憑據
(七) 押標金繳納憑據正本(採共同投標者,由代表廠商出具)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附加說明
【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 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營業代碼E101011): (1) 承攬工程手冊影本(手冊內容:應包括負責人、專任工程人員、獎懲紀錄、評鑑事項等內容。未附上述內容或手冊上之評鑑等級為第3級者,為不合格標。) (2) 綜合營造業登記證影本。 (3) 有效期限內之綜合營造業公會會員證影本。 2. 工程技術顧問業(營業代碼I101061) (1) 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營業範圍:▓土木工程科、或▓水土保持工程科、或▓結構工程科、或▓水利工程科之工程技術事項)。 (2) 有效期限內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 (3) 有效期限內之技師執業執照。 (4) 有效期限內技師公會會員證。 3. 專業技師事務所 (1) 技師執業執照,科別:▓土木工程科、或▓水土保持工程科、或▓結構工程科、或▓水利工程科之工程技術事項。 (2) 有效期限內公會會員證。 (3) 技師證書。 4. 景觀設計業(營業代碼I503010): (1) 公司、商業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影本(註1)。 5. 建築師事務所: (1)開業證書。 (2)有效期限內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注意事項】:採購標單(兼切結書)使用文字依其標價填寫注意事項辦理。 【履約地點】:桃園市大溪區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府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備註】: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洽辦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2.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復之期限: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案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觀光旅遊局觀光發展科電話 03-3322101#5265 林宜君小姐查詢,如對招標公告內容及電子領標文件傳送有不明瞭事項,可洽工務局採購管理科(03-3322101分機6770)或撥打0800080512(客服專線)查詢。 3.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洽辦機關:桃園市政府觀光旅遊局辦理訂約手續。 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前,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觀光旅遊局觀光發展科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