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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標公告

公告日: 111/09/13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82.11.4
機關名稱
新北市政府新建工程處
單位名稱
新北市政府新建工程處
機關地址
238 新北市 樹林區 樹新路40-7號5樓、6樓
聯絡人
許書豪
聯絡電話
(02) 86871266 # 5308
傳真號碼
(02) 86871550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070530-1-3
招標方式
限制性招標(未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標案名稱
新北市三重區光榮國民小學老舊校舍整建統包工程(第三次變更設計)
決標資料類別
決標公告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共同投標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29 其他用途建築工程
是否屬統包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一) 以統包工程完成校園改建,達成優質學校環境,滿足「校園營造」之四大指標:安全健康、人文藝術、自然科技、學習資源。以「規劃安全健康的學校環境設施」為旨辦理本案老舊校舍拆除重建,以校園改造的契機完成「永續校園建構」之目標,建立一個安全樸實、健康友善、低碳節能與防災耐災的學習環境及教學空間。(二) 校舍重建需要政府、學校、設計監造單位(建築師)與營造廠商各司其職,才能創造出良好施工品質之永續校園場域。透過本案採購覓得合適營造廠商作業團隊,以為「為下一代蓋所永續發展的好學校」主要目標,並以滿足學生受教需求、擬定工程合理量體、落實工程如期如質之要求。(三) 以共構地下停車場滿足鄰里停車需求,且提供例假日可供社區使用之大型集會場所,達到校園與社區共榮共存之願景。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開標時間
111/08/01 16:00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代碼:3.82.8.12
洽辦機關名稱:新北市三重區光榮國民小學
限制性招標依據之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6款
原公告案號:1070530-1
原有採購案招標機關與現招標機關不同之原因:採購處代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算金額
11,487,369元
壹佰肆拾捌萬柒仟參佰陸拾玖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地點(含地區)
新北市-三重區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投標廠商
投標廠商家數
1
投標廠商1
 廠商代碼
21221177
 廠商名稱
萬鼎工程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公司登記
 廠商業別
營造業
營造業登記證號碼:B01358-002
 廠商地址
112 臺北市 北投區 福善路16號9樓
 廠商電話
(02) 27838250
 決標金額
11,479,694元
壹佰肆拾柒萬玖仟陸佰玖拾肆元
 得標廠商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是否為中小企業
 履約起迄日期
111/08/01 - 111/08/31 (預估)
 雇用員工總人數是否超過100人
決標品項
決標品項數
1
第1品項
 品項名稱
新北市三重區光榮國民小學老舊校舍整建統包工程(第三次變更設計)
 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得標廠商1
 得標廠商
萬鼎工程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預估需求數量
1
  得標廠商原始投標金額
11,487,369元
壹佰肆拾捌萬柒仟參佰陸拾玖元
  決標金額
11,479,694元
壹佰肆拾柒萬玖仟陸佰玖拾肆元
  底價金額
11,479,694元
壹佰肆拾柒萬玖仟陸佰玖拾肆元
  原產地國別
原產地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原產地國別
得標金額
11,479,694元
壹佰肆拾柒萬玖仟陸佰玖拾肆元

決標資料
決標公告序號
001
決標日期
111/08/01
決標公告日期
111/09/13
契約編號
1070530-1-3
是否刊登公報
招標文件是否包括使用建築資訊建模BIM(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ing)之技術
得標廠商投標文件是否有提出使用BIM技術
底價金額
11,479,694元
壹佰肆拾柒萬玖仟陸佰玖拾肆元
底價金額是否公開
總決標金額
11,479,694元
壹佰肆拾柒萬玖仟陸佰玖拾肆元
總決標金額是否公開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得標廠商於投標時,提出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聲明書
履約執行機關
機關代碼:3.82.11.4
機關名稱:新北市政府新建工程處
是否屬「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注意事項」規定應辦理生態檢核

1.原構造物範圍內之整建或改善工程且經自評確認無涉及生態環境保育議題
2.非中央政府補助比率逾工程建造經費百分之五十之工程
附加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