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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標公告

公告日: 111/09/13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6.58.32
機關名稱
新竹市文化局
單位名稱
新竹市文化局
機關地址
300 新竹市 北區 中央路109號
聯絡人
蘇少捷
聯絡電話
(03) 5319756 # 283
傳真號碼
(03) 5324834
已公告資料
標案案號
11088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標案名稱
「111年新竹市『風livehouse』流行音樂人才培育計畫」 委託專業服務案
決標資料類別
決標公告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共同投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6 娛樂,文化,體育服務
是否屬統包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開標時間
111/08/23 10:20
原公告日期
111/08/08   原公告日期係指最近1次招標公告或更正日期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限制性招標依據之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算金額
2,200,000元
貳拾萬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項次 補助機關代碼 補助機關名稱 補助金額
1
A.25
文化部
2,200,000元

貳拾萬元
履約地點
新竹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地點(含地區)
新竹市-北區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投標廠商
投標廠商家數
1
投標廠商1
 廠商代碼
41225762
 廠商名稱
彌聲工作室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商業登記
 廠商業別
其他
 廠商地址
300 新竹市 北區 育英里林森路278號地下一樓
 廠商電話
(03) 5612871
 決標金額
2,200,000元
貳拾萬元
 得標廠商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是否為中小企業
 履約起迄日期
111/09/08 - 111/11/21
 雇用員工總人數是否超過100人
決標品項
決標品項數
1
第1品項
 品項名稱
「111年新竹市『風livehouse』流行音樂人才培育計畫」 委託專業服務案
 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得標廠商1
 得標廠商
彌聲工作室
  參與評選
  評選序位或總評分
1
  預估需求數量
1
  得標廠商原始投標金額
2,200,000元
貳拾萬元
  決標金額
2,200,000元
貳拾萬元
  原產地國別
原產地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原產地國別
得標金額
2,200,000元
貳拾萬元

最有利標



評選委員
項次 出席會議 姓名 職業 與採購案相關之學經歷
1
蘇凡凌
國立清華大學教授
學歷:
國立台北藝術大學音樂學院音樂學系博士
2
江季剛
相知音樂營運總監 經歷1:
服務機關(構)名稱:相知音樂
職稱:營運總監
所任工作:流行音樂製作行銷
3
趙家駒
這虎音樂有限公司負責人 經歷1:
服務機關(構)名稱:這虎音樂有限公司
職稱:負責人
所任工作:音樂表演、藝術行政、燈光音響
4
李明道
明道工作室負責人 經歷1:
服務機關(構)名稱:明道工作室Akibo Works
職稱:負責人
所任工作:美術設計、音樂專輯設計、互動設計
5
林慧茹
文化局表演藝術科科長 經歷1:
服務機關(構)名稱:文化局
職稱:表演藝術科
所任工作:表演藝術科科長
6
邱淑芳
文化局秘書 經歷1:
服務機關(構)名稱:文化局
職稱:秘書
所任工作:文化局秘書
7
李欣耀
文化局副局長 經歷1:
服務機關(構)名稱:文化局
職稱:副局長
所任工作:文化局副局長
決標資料
決標公告序號
001
決標日期
111/09/08
決標公告日期
111/09/13
契約編號
11088
是否刊登公報
總決標金額
2,200,000元
貳拾萬元
總決標金額是否公開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未列物價調整規定說明
勞務案
履約執行機關
機關代碼:3.76.58.32
機關名稱:新竹市文化局
附加說明
一、本案採購金額係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採限制性招標之採購,計有1家廠商投標,經審核1家資格符合。
二、本案於111年8月23日開標,並於111年9月1日經業務科召開評選會議結果,彌聲工作室序位總合計值為5,序位名次1,優先取得議價權,於111年9月5日奉機關首長同意辦理議約決標事宜。
三、本案以不訂底價準用最有利標之採購,彌聲工作室報價新台幣 220萬 元整。
四、為使契約更加周延,雙方同意新增契約條款如附件。經主持人確認無誤雙方均同意履約條款及相關招標文件。爰當場依政府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3款宣布決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