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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13.52.7
機關名稱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
單位名稱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發包中心
機關地址 833 高雄市 鳥松區 大埤路32號
聯絡人 黃信茗
聯絡電話 (07) 7311111 #315
傳真號碼 (07) 7321407
電子郵件信箱 huanghm@mail.water.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W7-111-0701-98
標案名稱 111年澄清湖水庫淤泥回歸河道監測與分析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2,751,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機關視情形及廠商履約狀況,如認有需要於契約期滿或完成契約價金二個月前,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1項7款之規定執行後續擴充條款,經雙方同意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以換文方式續約365日曆天,續約以二次為限,擴充金額5,502,000元整。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09/0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9/21 09:00
開標時間 111/09/21 10:00
開標地點 833高雄市鳥松區大埤路32號(本處發包中心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33高雄市鳥松區大埤路32號(本處收發室)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開工日起365日曆天完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5.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測繪業(EZ08011)、專業技師事務所、工程技術顧問業(I101061)、 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E103101)上述任一。
(其餘說明詳附加說明或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本案勞務部分如有不明瞭處,請電洽澄清湖給水廠(07)7311111轉241 王志維先生洽詢。 2、本案公告之採購金額及預算金額均為含稅價,本案採含稅金額報價,含稅金額比、減價格;一般應稅廠商、免徵營業稅單位、自然人等,請自行加計5%營業稅,為含稅之投標總價;訂約時,再依得標者身份分別為含稅訂約或不含稅訂約。廠商報價高於公告之預算者,為不符合招標文件之規定。 [附註]:投標廠商就本案,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於投標時請主動檢附「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 廠商資格摘要說明: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測繪業(EZ08011)、專業技師事務所、工程技術顧問業(I101061)、 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E103101)上述任一。 如為下列兩項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之一者,投標廠商須同時檢附所列文件 ■(1-2)專業技師事務所: a.技師執業執照,科別:大地工程、測量、環境工程任一。 b.技師公會會員證。 ■(1-3)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a.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b.技師執業執照,科別:大地工程、測量、環境工程任一。 c.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 (其餘詳投標須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區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