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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11.94.15
機關名稱 法務部矯正署高雄女子監獄
單位名稱 法務部矯正署高雄女子監獄
機關地址 831 高雄市 大寮區 內坑里淑德新村1號
聯絡人 許俊夫
聯絡電話 (07) 7920586 #257
傳真號碼 (07) 7923728
電子郵件信箱 kswz2@mail.moj.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1-21
標案名稱 監控系統設備及軟體採購案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83 - 光學儀器, 攝影設備及其零件與附件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06.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與身心障礙者、慈善機構或受刑人之財物或服務有關而採取之措施。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4,265,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11.94法務部矯正署
補助金額
4,265,000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09/0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831高雄市大寮區內坑里淑德新村1號-1樓總務科
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9/19 17:00
開標時間 111/09/20 10:00
開標地點 831高雄市大寮區內坑里淑德新村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台幣210,000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法務部矯正署高雄女子監獄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臺灣銀行「晶片金融卡收單系統」,提供廠商轉帳存入中央銀行國庫局國庫存款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臺灣銀行收取轉帳手續費每次1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31高雄市大寮區內坑里淑德新村1號-1樓總務科收發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60日曆天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乙級以上電器承裝業登記執照。
【2】乙級以上電信工程業登記執照。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一、全份招標文件包括:(可複選;刊登於政府電子採購網之本案招標公告為招標文件之一部分,不另檢附) (1) 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 (2) 投標須知。 (3) 標價清單。 (4) 契約條款。 (5) 投標廠商聲明書。 (6) 應備文件審查表。 (7) 委任授權書。 (8) 退押標金申請書。 (9) 標封封面。 (10) 現場勘驗單。 (11) 設備規格及驗收說明書。 (12) 監視系統架構圖 二、標封內應附文件:(第二項至第十四項文件未附,為不合格標) (1) 應備文件審查表。 (2) 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 (3) 投標標價清單。 (4) 投標廠商聲明書。 (5) 現場勘驗單。 (6) 押標金票據或現金繳納之收據。 (7) 廠商納稅之證明。 (8) 廠商信用之證明。 (9) 乙級以上電器承裝業登記執照影印本。 (10) 乙級以上電信工程業登記執照影印本。 (11) 須提供至少各一名乙級室內配線技術士及乙級通信技術士,並需於公司服務滿三個月,提供公司勞保證明影本。,提供公司勞保證明影印本。 (12) 須提供至少一名丙級(含以上)網路架設技術士,且需於公司服務滿三個月,提供公司勞保證明影本。 (13) 須提供至少一名具備網路設計人員能力證照證明,如Cisco CCNA以上或同等證照,且需於公司服務滿三個月以上,提供公司勞保證明。 (14) 須提供至少一名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相關證明文件(含在職證明、證照需在有效期內並檢附回訓證明)。 三、投標者應詳閱全部招標文件及契約條款,本案採購標的安裝於本監戒護區,投標前應持現場勘驗單至案場詳細勘查,請於截止投標前上班日上午10:00至11:00持身分證明文件向本監總務科申請現場勘查「開放勘查日期:9/8、9/13~16、9/19」,俾對本案有深切瞭解。對於案場安裝條件、運輸路程、原有溝渠、建築物、施工環境、門禁管制、工作時間、工人來源以及當地法規等,均應完全明瞭,如有疑問應即要求本監解釋。倘因事前疏忽致遭受任何損失,概由得標廠商自行負責,日後並不得要求任何加價,不得諉稱不了解或藉詞推卸其應適當估計全部相關安裝費之責任。※現場會勘後,招標文件B01現場勘驗單由監方人員簽名後,隨投標文件裝入標封內,為本案投標之必要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法務部矯正署高雄女子監獄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