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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13.32.16.3
機關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北區施工處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北區施工處
機關地址 100 臺北市 中正區 牯嶺街73號
聯絡人 廖佳容
聯絡電話 (02) 23229935
傳真號碼 (02) 23962519
電子郵件信箱 u701932@taipower.com.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6541100017
標案名稱 中山D/S改建暨大安~中山線潛盾洞道工程委託監造技術服務工作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1 - 建築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174,70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詳工作說明書附件2_擴充條款補充規定;後續擬增購之預算金額以新台幣166,380,952元(未稅)為上限。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1/09/0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76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4元
總計
10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北區施工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10/05 12:00
開標時間 111/10/05 14:0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牯嶺街73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本採購屬巨額採購,為使廠商保證依招標文件規定投標,並履行契約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牯嶺街73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至2027/10/31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本公司標準規範契約辦理。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5.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我國及已與我國簽署政府採購協定締約國之廠商得單獨或共同投標;非條約或協定國家之外國廠商(大陸地區除外)僅允許共同投標,並結合必要分包廠商參與投標。本工程不允許中國大陸地區廠商為投標廠商或分包廠商。
二、餘請詳本案「投標須知六十四、廠商資格」內容,本案允許共同投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附加說明
1、以上金額均含稅。 2、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332,761,904元;預算金額(不含稅)166,380,952元。 3、餘請廠商自行詳閱圖說及附件內容。 4、開標日如逢天災等不定期放假時, 順延至次上班日舉行 。 5、本處政風組電話:02-23418269。 6、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電子郵件信箱:ps.unit@moea.gov.tw。 7、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8、前述開標時間僅開啟標封審查投標廠商基本資格,辦理議價時間另行通知。 9、標封應於截標時間之前寄達、送達本處守衛室,逾期無效。 10、為配合疫情,訪客進入本處,需出示以下證明(2擇1): (1)施打2劑疫苗之實體或數位證明。 (2)3日內快篩陰性或7日內PCR之實體或數位證明。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北區施工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