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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A.25.6
機關名稱 國立歷史博物館
單位名稱 秘書室
機關地址 100 臺北市 中正區 徐州路21號(國立歷史博物館徐州路臨時辦公室)
聯絡人 鄧佳鈴/郭妝蒨
聯絡電話 (02) 23610270 #502/511
傳真號碼 (02) 23931771
電子郵件信箱 chien@nmh.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1045
標案名稱 國立歷史博物館修復及再利用第二期工程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25 - 公共娛樂建築工程
工程計畫編號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依「古蹟歷史建築及聚落修復或再利用採購辦法第12條」將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金額新臺幣 13,829,158元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104,798,448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後續擴充景觀、立面、地下室裝修及相關配合工程(內容另詳工程補充說明書)之權利,擴充之金額上限:新臺幣5,000萬元整。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09/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適用條款:
因招標作業時程需要,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
核准文號:
1111002500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9/28 17:00
開標時間 111/09/29 14:0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21號(國立歷史博物館徐州路臨時辦公室3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4,54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21號(國立歷史博物館徐州路臨時辦公室收發室)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工之日起304個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2.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基本資格
■1.廠商資格:政府登記合格且未受停業處分之甲等綜合營造業。資格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
(3)廠商信用之證明。
(4)承攬工程手冊。
(5)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6)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聲明書內容請逐項填寫並標示廠商名稱、日期、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
(7)切結書1。
(8)切結書3。
(9)切結書4。
■2.重要分包廠商資格:需有甲級電氣承裝業、乙級空調承裝業及乙級自來水承裝業,需檢附同意參與本案證明文件,另檢具下列資格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
(3)廠商信用之證明。
(4)各該業登記證。
(5)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二、特定資格
工地負責人資格:應設古蹟修復工地負責人1名,需取得擬專任本案之證明文件。另需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1)累積二年以上古蹟或歷史建築、紀念建築修復或再利用相關工程經驗。
(2)參加中央主管機關自行或委託其他機關(構)、學校或團體辦理之古蹟修復工程工地負責人訓練,並取得結業證書。
(3)領有營造業法所定工地主任執業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1.具有相當人力。
附加說明
一、本案投標前請詳讀須知、契約、施工圖說、施工規範、工程補充說明書。 二、有關招標工程內容,請洽本案聯絡人:本館秘書室鄧佳鈴,聯絡電話:02-23610270#502。 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電子領標網址: 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歷史博物館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部會署-文化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電話:02-85126376、傳真:02-8995642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