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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A.7.31.1
機關名稱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單位名稱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
機關地址 100 臺北市 中正區 武昌街一段45號
聯絡人 委託三科余先生
聯絡電話 (02) 23493456 #7693
傳真號碼 (02) 23121277
電子郵件信箱 113598@mail.bot.com.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LP5-111039
標案名稱 電腦設備用品(商用電腦)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52 - 計算機及其零件與配件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1 內政部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02.符合ANZTEC第4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措施或不公開資訊。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02.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國家基本安全利益,而對國家安全或國防目的所不可或缺之採購,採取必要之行動或不公開資訊。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5,636,00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09/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採購部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9/28 10:00
開標時間 111/09/28 10:1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一段45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押標金額度:全區:100萬。單區:每區新臺幣3萬元(最多限報8區),第一期程限報全區,餘詳招標文件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採購部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台灣票據交換所「金融業代收即時服務平台」,提供廠商轉帳存入機關帳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收取轉帳手續費,轉帳金額10萬元以下手續費每次10元,超過10萬元手續費每次2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武昌街一段45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其他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採購部已另訂本案共同供應契約條款,該契約條款係參照主管機關訂定之契約範本制定。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5.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投標廠商應為合法設立營業,依法納稅,可提供本案採購標的之廠商。大陸地區廠商不得參加投標。
2.本採購屬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之採購及影響國家安全之採購,投標廠商及製造廠不得為大陸地區廠商、在臺陸資廠商、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及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之陸資資訊服務業者。(上開業務範疇及陸資資訊服務業清單公開於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網站http://www.moeaic.gov.tw/)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本案為影響國家安全之採購,於招標文件載明不允許在臺陸資廠商參與。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註:本案開標當日不辦理決標,投標廠商得不派員出席開標會議,臺灣銀行採購部將另行通知投標廠商決標日期及時間。另為防範「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廠商代表若出席會議,請做好自我防護措施並全程佩戴口罩。 電子領標網址: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廠商端領標作業)。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電子招標文件費用150元,請依政府電子採購網領標作業規定辦理繳交領標費用。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現場投標:臺銀採購部開標服務中心(地址:臺北市武昌街1段45號3樓) 郵遞投標:臺銀採購部管理科(地址:臺北市武昌街1段45號7樓) 【其它內容】: (一)洽辦機關:本案係臺銀採購部依政府採購法第40條代各機關、學校等辦理招標,囿於系統設計,僅以上述機關代表 (二)履約期限:單一機關各組一次訂購數量50台(含)以下為30日曆天內(外島地區為40日曆天內),各組訂購數量逾50台為45日曆天內(外島地區為55日曆天內),餘詳招標文件 (三)本案採分項單價複數決標。全案採購總金額預估為NTD5,636,000,000。本案所列採購、預算金額係預估,僅供參考 (四)押標金金額為:全區:NTD1,000,000.-,單區(最多限報8區):每區NTD30,000.-。(第一期程招標限報全區) (五)電子領標:(1)電子領標網頁:http://web.pcc.gov.tw/(2)廠商應繳交政府電子採購網公告之系統使用費(3)政府電子採購網因故暫停服務時,領標廠商得以本招標公告上述「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規定之其他方式購領同案招標文件,或俟系統恢復後,再行下載同案招標文件 (六)本案履約地點包括台灣本島及外島,囿於系統設計,僅以上述地點代表 (七)本次係辦理本案第一期程招標(限報全區),欲參與第二期程之投標廠商得於第二期程公告後,再行購買本案之招標文件 (八)本案另公告公開徵求廠商提供本案各項價格資料並檢附詢價報價單供使用,惟不得作為正式投標報價用。廠商請於111年9月16日前提供詢價報價單至本採購部供參考,廠商提供之價格資料倘經評估均不合理恐將影響本案續辦採購。【本案詢價報價單電子檔廠商得於臺灣銀行網站(網址: http://www.bot.com.tw)「首頁右列快速連結選項點選→ 共同供應契約→公告事項→招標資訊、開標作業、決標作業」直接下載。】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部會署-財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6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12樓、電話:02-23568620、傳真:02-23568763)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