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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6.53.96.4
機關名稱 屏東縣立恆春國民中學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946 屏東縣 恆春鎮 文化路79號
聯絡人 李雪昭
聯絡電話 (08) 8892039 #14
傳真號碼 (08) 8882850
電子郵件信箱 hcjh134531@gmail.com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211
標案名稱 恆春國中新建中央廚房設備採購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42 - 工具機, 其零件及附件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4,405,643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76.53屏東縣政府
補助金額
4,405,643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08/2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屏東縣立恆春國民中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9/06 16:00
開標時間 111/09/07 10:00
開標地點 946屏東縣恆春鎮文化路79號 含真樓2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台幣200,000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46屏東縣恆春鎮文化路79號 總務處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屏東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通知開工日起7日內進場施作安裝,並於施作之日起90日曆天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5.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基本資格:政府登記合格之與本案相關營業項目之廠商。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並提出「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中所需文件者。
2.檢附證件如下:(一)至(十)項裝於外標封內。
(一)投標廠商資格證件審查表:相關內容請先自行填寫。
(二)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亦可列印-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
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查詢-之網頁畫面供核)乙份。
(三)納稅證明文件。
(四)投標廠商聲明書。
(五)押標金票據。
(六)退還押標金申請單。
(七)電子領標憑證。
(八)授權委託書。
(九)廠商切結書。
(十)服務建議書:一式7份。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投標文件須於111年9月6日16時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方式送達。 2.開標時間: (1)民國111年9月7日上午10時開資格標。 (2)評選日期,另行通知符合資格投標廠商開評選會日期、時間及地點。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屏東縣立恆春國民中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電話:08-7337366、傳真:08-732365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