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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15.83.3
機關名稱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臺中郵局
單位名稱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臺中郵局勞安總務科
機關地址 400 臺中市 中區 民權路86號
聯絡人 劉依涵
聯絡電話 (04) 22215121 #729
傳真號碼 (04) 22227059
電子郵件信箱 ihan0624@mail.post.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164a1311
標案名稱 公告租賃豐原郵局(臺中第72支)局屋
標的分類 財物類
532 - 建地及相關土地
財物採購性質 租賃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11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17.購置或租賃土地、既有建物或其他不動產或其附屬權利之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4,80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是否成立評選委員會
公告日 111/08/2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9/05 09:00
開標時間 111/09/05 10:00
開標地點 400臺中市中區民權路86號2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臺中民權路郵局第132號信箱或400700臺中市中區民權路86號6樓勞安(總務)科。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契約生效日起2年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採購房地產作業要點及附件
廠商資格摘要
  1.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徵租房屋需求條件:
(一) 房屋位置: 限臺中市豐原區,以豐原郵局現址(臺中市豐原區中正路298號)為中心,周圍半徑各約600公尺為界之範圍。
(二) 房屋面積:整棟透天或集合式大樓1、2樓合計可使用面積約200坪至220坪。
(三) 房屋面寬:
1.地面層正面寬度(扣除側面騎樓)至少應有8公尺。
2.得租用2棟以上合併使用,但中間隔牆須確定能拆除且不影響結構安全。
(四) 面臨道路寬度:至少應有12公尺。
(五) 通路:
1.寬度須達3.7公尺以上。
2.如房屋與道路間設有人行道及無遮簷騎樓,應由屋主負責向工務單位申請准予並設置郵局卸貨區。
(六) 房屋用途:
1.營業廳部分,建物使用執照為G-1類組。(亦得於得標後,依法規規定補正,補正期間原則不逾6個月,逾時本局得終止契約不負賠償責任)
2.其餘樓層應為G-1或G-2類組。(亦得於得標後,依法規規定補正,補正期間原則不逾6個月,逾時本局得終止契約不負賠償責任)
3.水、電供應無問題之房屋。
(七) 土地使用分區: 可設置郵局之土地使用分區。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應徵時應提出之文件:概述如下(詳招標文件廠商應備資料): (一) 廠商基本資料:(名稱、統一編號、地址、廠商負責人、電話) (二) 投標標價單。 (三) 投標廠商聲明書(含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揭露表) 。 (四) 建物所有權狀正本及影本(正本核訖當場發還) 。 (五) 第一類建物謄本(3個月內)。 (六) 土地所有權狀正本及影本(正本核訖當場發還)。 (七) 第一類土地謄本(3個月內) 。 (八) 地籍圖謄本 (3個月內)。 (九) 使用執照(使用類組需為G1)。(亦得於得標後,依法規規定補正,補正期間原則不逾6個月,逾時本局得終止契約不負賠償責任) (十) 土地位置略圖。 (十一)土地使用分區。 (十二)目前使用狀況說明。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臺中郵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