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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6.45.68
機關名稱 苗栗縣泰安鄉公所
單位名稱 工務課
機關地址 365 苗栗縣 泰安鄉 清安村洗水坑2鄰69號
聯絡人 林庭訓
聯絡電話 (037) 941025 #503
傳真號碼 (037) 941298
電子郵件信箱 tim781007@taian.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1054
標案名稱 泰安鄉八卦村簡易自來水供水系統改善工程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工程計畫編號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4,182,247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4,182,247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08/2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苗栗縣泰安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365苗栗縣泰安鄉清安村洗水坑2鄰69號
現場領標:新台幣300元整;圖說費:新台幣3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8/30 17:00
開標時間 111/08/31 09:00
開標地點 365苗栗縣泰安鄉清安村洗水坑2鄰69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台幣: 209,000 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65苗栗縣泰安鄉清安村洗水坑2鄰69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苗栗縣泰安鄉(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於決標日起10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90工作天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基本資格:
1、 依法立案且合法納稅之甲等自來水管以上承裝業。
2、 曾於高山地區承攬簡易自來水工程(請檢附相關證明文
件:如工程合約書、結算證明書或承攬手冊影本等)
(註: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3、納稅證明文件(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工程承攬手冊
附加說明
■投標廠商應攜帶負責人印章(受託人須授權書)及公司印章參與比減價格;本標案開標後最低標廠商之報價仍未進入底價時,於開標當場繼續進行比減價格,相關廠商應派代表到場以備減價,未派代表之廠商,經現場通知後未依通知時間內到場者,或其他可歸責於廠商之事由致無法聯繫者,均視同棄權。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苗栗縣泰安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苗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電話:037-559731、傳真:037-559980)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