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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5.49
機關名稱 國防部空軍司令部
單位名稱 空軍保修指揮部
機關地址 104 臺北市 中山區 北安路387號
聯絡人 鄭小姐
聯絡電話 (02) 25328313
傳真號碼 (02) 25328519
電子郵件信箱 67A00_12@mail.mil.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EI12002P006
標案名稱 投影系統維護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86 - 附帶於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維修之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14.與國防部不適用GPA之財物採購有關之所有服務。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14.與國防部不適用ANZTEC之財物採購有關之所有服務。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8,376,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08/2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387號
每份招標文件售價新臺幣100元,現金付款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8/30 17:00
開標時間 111/08/31 10:00
開標地點 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387號(空軍司令部藍天樓1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管制廠商履約情況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現場投標: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387號(藍天樓會客室)。2.通信投標:臺北大直郵政126號信箱。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2年1月1日至113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如維修人員經專業訓練之證明(如Christie投影系統訓練合格證或專業證照,內容應至少包含可執行Christie DLV1920型號維修證明)、設立或具有或承諾於得標後一定期間內建立自有或特約維修站或場所之證明等
附加說明
1.履約期限:112年1月1日至113年12月31日止。 2.投標時請於標封內檢附: (1)以電子領標之投標廠商請檢附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非線上瀏覽招標文件明細)。 (2)投標須知附錄二十一「查詢押標金保證金相關資料同意書」(需填妥及用印)。 3.現場投標:請投標廠商於進入藍天樓2樓會客室時,先行拿取右側本部檔案夾內「廠商投標文件(現場投遞)二聯單」,並使用打印時鐘於該單「現場投遞時間」欄位上打印時間,以作為現場投遞標封時間之依據證明【如有打卡鐘使用上窒礙,可洽會客換證人員或本案承辦人鄭小姐(聯絡電話02-25328311、02-25328313)協處】,再續依檔案夾所附本部現場投標注意事項辦理。 4.廠商派員參加開標(會議)時,應配合機關量測體溫及填寫切結聲明書等防疫預防作為,並自備口罩於會議中全程配戴,自主管理人員健康情況,如經量測體溫超過標準(額溫37.5度、耳溫38度以上)或切結內容有異常情況,則禁止進入標場。 5.餘如有未盡事宜,則依清單及投標須知等規定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空軍保修指揮部(地址: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387號,電話:02-25328311、13,傳真:02-25328519,林小姐)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