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 |
機關代碼 | 3.7.74.20 |
機關名稱 |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臺北菸廠 |
單位名稱 |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臺北菸廠工安課 |
機關地址 | 231 新北市 新店區 安康路二段235號 |
聯絡人 | 葉先生 |
聯絡電話 | (02) 22123101 #378 |
傳真號碼 | (02) 86660819 |
電子郵件信箱 | 414448@mail.ttl.com.tw |
採購資料 | |
標案案號 | 111-0211-2-005 |
標案名稱 | 理切工場購置集塵機1套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449 - 其他特殊用途之機具及其零件 |
財物採購性質 | 買受,定製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辦理方式 | 自辦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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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預算金額 |
1,99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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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後續擴充 | 否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招標資料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決標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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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公告日 | 111/08/25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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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領投開標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231新北市新店區安康路二段235號本廠工安課。
親自領標:自公告日起至截標日止,於本廠上班時間內先行向本廠出納股繳納圖說費新臺幣100元整(本費用概不退還),憑圖說費發票至工安課領取招標文件。通訊函索:自公告日起至截標日止(廠商自行估計郵遞往返時日),用限時掛號函件註明案號及採購標的名稱,內附回件大信封(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並貼足郵資99元及圖說費新臺幣100元整(本費用概不退還) (限郵局匯票,受款人:臺北菸廠)寄本廠工安課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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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截止投標 | 111/08/30 09:30 |
開標時間 | 111/08/30 10:00 |
開標地點 | 231新北市新店區安康路二段235號本廠開標室。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一定金額:新臺幣80,000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臺北菸廠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台灣票據交換所「金融業代收即時服務平台」,提供廠商轉帳存入機關帳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收取轉帳手續費,轉帳金額10萬元以下手續費每次10元,超過10萬元手續費每次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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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231新北市新店區安康路二段235號本廠行政室文書股。 |
其他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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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約期限 | 決標日(即簽約日)起150日曆天內完成契約所有規定之事項。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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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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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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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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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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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 |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 |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 |
◎ |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