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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決標公告

公告日: 111/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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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82.33
機關名稱
新北市政府文化局
單位名稱
新北市政府文化局
機關地址
220 新北市 板橋區 中山路一段161號28樓
聯絡人
張先生/業務單位黃先生29690366分機29
聯絡電話
(02) 29603456 # 4582
傳真號碼
(02) 89535325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1C-005
招標方式
限制性招標(未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標案名稱
「新北市歷史建築『新店劉氏家廟(啟文堂)』...文記堂』重組工程」第2次變更設計
決標資料類別
決標公告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共同投標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79 其他裝修工程
是否屬統包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開標時間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限制性招標依據之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4款
原公告案號:108C-019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算金額
45,799,572元
伍佰柒拾玖萬玖仟伍佰柒拾貳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地點(含地區)
新北市-新店區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採訂定議定書方式辦理契約變更。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投標廠商
投標廠商家數
1
投標廠商1
 廠商代碼
86524575
 廠商名稱
潤昶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公司登記
 廠商業別
營造業
營造業登記證號碼:綜甲R字第A02701-000號
 廠商地址
600 嘉義市 東區 短竹里光仁街69號
 廠商電話
(05) 2759696
 決標金額
45,331,880元
伍佰參拾參萬壹仟捌佰捌拾元
 得標廠商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是否為中小企業
 履約起迄日期
111/06/13 - 112/04/30 (預估)
 雇用員工總人數是否超過100人
決標品項
決標品項數
1
第1品項
 品項名稱
「新北市歷史建築『新店劉氏家廟(啟文堂)』...文記堂』重組工程」第2次變更設計
 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得標廠商1
 得標廠商
潤昶有限公司
  預估需求數量
1
  得標廠商原始投標金額
45,799,455元
伍佰柒拾玖萬玖仟肆佰伍拾伍元
  決標金額
45,331,880元
伍佰參拾參萬壹仟捌佰捌拾元
  底價金額
45,333,680元
伍佰參拾參萬參仟陸佰捌拾元
  原產地國別
原產地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原產地國別
得標金額
45,331,880元
伍佰參拾參萬壹仟捌佰捌拾元

決標資料
決標公告序號
001
公告更正序號
001
決標日期
111/06/13
原決標公告日期
111/07/11
決標公告日期
111/08/25
契約編號
111C-005
是否刊登公報
招標文件是否包括使用建築資訊建模BIM(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ing)之技術
得標廠商投標文件是否有提出使用BIM技術
底價金額
45,333,680元
伍佰參拾參萬參仟陸佰捌拾元
底價金額是否公開
總決標金額
45,331,880元
伍佰參拾參萬壹仟捌佰捌拾元
總決標金額是否公開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得標廠商於投標時,提出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聲明書
履約執行機關
機關代碼:3.82.33
機關名稱:新北市政府文化局
是否屬「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注意事項」規定應辦理生態檢核

1.非中央政府補助比率逾工程建造經費百分之五十之工程
附加說明
一、本案標案名稱因字數限制無法完全刊登,應為:「新北市歷史建築『新店劉氏家廟(啟文堂)』、『劉氏利記公厝』、『新店大坪林劉氏文記堂』重組工程」第2次變更設計。
二、本次變更設計相關金額說明如下:
1.本案追加金額預算為新臺幣(以下同)47,904,291元整(含須議價部分27,387,617元整及不須議價部分金額20,516,674元整,另本案追減金額為2,104,719元整;上開追加預算金額中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4款辦理之金額為22,600,884元整(須議價部分18,663,847元整)、依第22條第1項第6款辦理之金額為25,303,407元整(須議價部分8,723,770元整)。
2.議價部分決標金額為26,975,000元整(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4款金額為18,382,570元整,第6款金額為8,592,430元整),核定底價金額為26,976,800元整。
3.議價(決標)後追加金額為47,436,599整(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4款金額為22,282,063元整,第6款金額為25,154,536元整),追減金額為2,104,719元整,契約變更後增加淨額為45,331,880元整。
三、本次(第1次)更正公告說明:依議定書確定金額更正全案決標金額、核定底價金額及本附加說明欄二相關金額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