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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更正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92.55
機關名稱 國立臺中科技大學
單位名稱 國立臺中科技大學
機關地址 404 臺中市 北區 三民路三段129號
聯絡人 張芳怡
聯絡電話 (04) 22195363
傳真號碼 (04) 22195361
電子郵件信箱 fangyi1107@nutc.edu.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B111-04-07
標案名稱 活動中心音樂廳整修工程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79 - 其他裝修工程
工程計畫編號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13,930,91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2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08/24
原公告日 111/08/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1/09/01 17:00
開標時間 111/09/02 10:00
開標地點 404臺中市北區三民路三段129號(資訊大樓2樓第2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65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國立臺中科技大學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台灣票據交換所「金融業代收即時服務平台」,提供廠商轉帳存入機關帳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收取轉帳手續費,轉帳金額10萬元以下手續費每次10元,超過10萬元手續費每次2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4臺中市北區三民路三段129號(文書組)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應於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120日曆天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5.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 投標廠商資格:
1、 經政府登記合格且營業項目含有「營造業」、「室內裝修業」之廠商,且需備妥下列相關證明文件。
2、 非採購法第103條規定,不得參加投標或決標對象之廠商。
(二) 其餘投標證明文件詳本採購「投標廠商資格暨投標文件審查表」,並應逐一備妥相關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一) 現況勘查: (1)投標廠商自行前往工地,勘察四週環境,俾對本工程有深切瞭解。投標廠商所提出之投標文件,將視為業已詳細瞭解工地現況及機關所提供之資料已確實瞭解,對施工之工程與所用材料之性質、品質及數量均已認清,且對可能影響施工之有關天然災害及意外情況已有所認知及準備。 (2)投標廠商若未能詳盡勘查工地或拒絕勘察工地,以致不能瞭解招標文件之內容及熟知上述各注意事項時,不得藉詞推卸其應適當提出工程施工方案之責任。履約時亦不得因未瞭解招標文件之內容,或未熟悉工地之特性,而請求補償。勘察、測定、調查作業之費用及責任,均由投標廠商自行負擔。 (3)投標廠商應熟悉並遵守有關之法令規章,任何觸犯法令之過失,均不得藉詞不瞭解而請求免責。 (二) 不當之解釋:除另有正式書面解釋或說明外,無論機關之員工、技術服務廠商或其代表,均無權對各種招標文件之意義,作任何口頭之說明或解釋。任何口頭說明或解釋,均對機關無任何約束,或限制其在契約範圍內自由行使其職權。 (三) 得標廠商日後所提報之圖說規範應依「公共工程施工綱要規範使用及編修應注意事項」,以處理綱要規範之使用及其增訂、刪除、修正等、製圖手冊及相關e化措施辦理。 (四) 廠商車輛進入本校校園一律依本校「國立臺中科技大學車輛管理辦法」暨「國立臺中科技大學校園車輛收費要點」辦理停車收費。 (五) 本校為求校園安全,已全面執行校園車輛淨空作業,進入校區工程車輛如卸貨或裝載完成應立即駛離,並應配合本校警衛人員指示及本校車輛管理辦法規定停放車輛。 (六) 依據政府菸害防制法暨相關子法之規定,本校校園為全面禁止吸菸場所,廠商應確實遵守,如有違反規定,除依契約約定辦理懲罰,學校並得逕將相關違反事實證明,移送主管機關進行裁罰。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臺中科技大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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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