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 |
機關代碼 | A.21.5 |
機關名稱 |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
單位名稱 |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
機關地址 | 115 臺北市 南港區 忠孝東路6段488號12樓 |
聯絡人 | 莊博翔 |
聯絡電話 | (02) 89798190 |
傳真號碼 | (02) 89798410 |
電子郵件信箱 | sfaa0355@sfaa.gov.tw |
採購資料 | |
標案案號 | A111018 |
標案名稱 | 111年度本署臺中兒童福利館耐震補強及整修工程委託規劃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採購案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辦理方式 | 自辦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預算金額 |
1,311,160元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後續擴充 |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後擴之整棟配電箱及線路更新、整棟弱電箱及線路更新、整棟消防設備汰換及發電機更新等整修工程項目之委託規劃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增購期間為本署通知日之次日起3個月以內;增購金額為28萬385元。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招標資料 |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
決標方式 |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 ||
公告日 | 111/08/19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領投開標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截止投標 | 111/09/05 17:00 |
開標時間 | 111/09/06 10:00 |
開標地點 | 115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號(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藥粧大樓)4樓會議室。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否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12樓 |
其他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自決標日起,至本工程完工驗收合格,且結算手續完成,無待解決事項後止。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 財(社)團法人團體、公、協、學會 □ 醫療、衛生 □ 護理 □ 社會福利 □ 公(私)立大專院校 □ 公立學術研究機構 □ 政府機關及其附屬之研究機構 □ 經政府合法登記與本採購案有關之公司、機構 □經政府合法登記與本採購案有關之醫療機構(含醫院、診所) ■依法登記之開業建築師事務所、專業技師事務所、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等。 二、應檢附之資格證明文件(廠商需提出資格文件影本繳驗,必要時本署並得通知廠商提供正本供查驗) ■與本採購案有關之登記或設立證明影本: 上開證明文件,廠商(公司/商業/工廠等營利事業)原則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 【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如:法人登記證書)、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合法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
|
註:
◎ |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 |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 |
◎ |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