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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更正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13.31.69
機關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明潭發電廠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明潭發電廠
機關地址 553 南投縣 水里鄉 車埕村民權巷125號
聯絡人 謝明蕙(採購)/蘇暉凱、邱瑋銘(規範)
聯絡電話 (049) 2776605 #373/363
傳真號碼 (049) 2870952
電子郵件信箱 u435228@taipower.com.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2051100035
標案名稱 抽蓄大樓結構補強委託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工作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1 - 建築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966,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1/08/19
原公告日 111/08/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1/08/26 11:00
開標時間 111/08/26 13:30
開標地點 553南投縣水里鄉車埕村民權巷125號(本廠一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53南投縣水里鄉車埕村民權巷125號(本廠供應組)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南投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第一階段於決標日次日起10日曆天內提出,餘詳服務需求書捌。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公司制定之標準採購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登記。(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二)營業稅繳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 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影本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影本。投標廠商非營業稅之納稅義務人者,應提上年度所得稅繳稅證明文件影本。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新設立之廠商得於投標文件內敘明其情形,免繳有關所得稅繳稅證明。 (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三)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請詳投標須知第六十四條。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採電子領標,請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廠商自本系統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檔後,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或竄改。 【其他】: 1.疑義及異議受理單位:本廠事務課,聯絡電話:(049)2776605轉373,傳真電話:(049)2870952地址:南投縣水里鄉車埕村民權巷125號。 2.檢舉受理單位:(1)本廠政風課檢舉電話049-2776769及電子信箱:u511182@taipower.com.tw。(2)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子郵件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 3.本案規範相關問題請洽需求部門,土木課(049)2776605蘇暉凱#363、邱瑋銘#369。 4.本招標公告之金額皆含5%加值型營業稅,另本案預算金額(不含稅)為920,000元整;採購金額(不含稅)為920,000元整。請特別注意各項金額含稅/不含稅之標示,標價(未稅)超過預算金額者(未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餘詳本案招標文件之規定。 5.開標時未到場之合格廠商視同放棄優先減價比減價之權利。 6.廠商投標時,投標文件毋須併附「投標須知」、「工作契約」等僅供廠商閱覽或決標後得標廠商後續簽約之資料,請避免紙張浪費。 7.押標金之繳納方式若為匯款者,因本公司行政流程致退還之時程可能較為長,請投標廠商於選擇繳納押標金方式時注意。 8.開標後近日內即通知資格審查合格之廠商至本廠進行簡報、評選及議價等事宜。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明潭發電廠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南投縣調查站-(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民族路486號;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9-222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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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