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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6.45.52
機關名稱 苗栗縣苑裡鎮公所
單位名稱 農業課
機關地址 358 苗栗縣 苑裡鎮 客庄里信義路1號
聯絡人 獸醫 蕭靜妙
聯絡電話 (037) 854076
傳真號碼 (037) 852000
電子郵件信箱 h08@yuanli.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108171
標案名稱 幸福苗栗『2022-苑裡米食季暨農特產品行銷推廣活動』委託專業服務(勞務採購)案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6 - 娛樂,文化,體育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1,30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3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76.45苗栗縣政府
補助金額
1,300,000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1/08/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苗栗縣苑裡鎮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購買紙本文件者請先電話聯絡本所行政室發包中心陳小姐(037-853237),並親自至本所1樓發包中心購領文件,地址:苗栗縣苑裡鎮客庄里信義路1號
標函費新台幣300元整,請以現金繳納費用。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9/05 09:00
開標時間 111/09/05 10:00
開標地點 本所二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如期履約。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專人送達本所一樓行政室收件或郵寄苑裡郵政42號信箱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苗栗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暫定於111年10月8日辦理,請詳閱契約第7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凡經政府合格登記之公司行號,並具從事文化藝術、公關事務規劃 諮詢顧問、影藝事業、廣告媒體行銷、音樂音響、行銷傳播企劃、舞台特殊效果科技、廣播電視節目供應業或一般廣告服務業等其中之ㄧ項合格公司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各項情形之合法廠商,並具合格證件,無不良紀錄者。
(二)投標廠商應檢具之【資格審查】文件(影本):請詳閱投標須知第七十八點。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本採購案預算經費如涉及中央或上級單位補助款者,需俟補助款入庫狀況撥付廠商款項,於付款前不生本所遲延問題】。 1.相關採購投標程序問題,請洽發包中心承辦人:陳慧如 (037-853237)。 2.廠商若未派員或無授權人到場,視同放棄減(加)價權利。 3.本案評選時間為111年9月6日上午10:00,於本所二樓會議室召開評選委員會。原則同日辦理議價(約)。 4.本案參照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委員會成立後委員名單應公開於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網站:本案評選委員為蔡錦繡委員、鄭秉松委員、鍾永坤委員、邱志強委員、古鎮清委員、楊勝欽委員、陳貴華委員共七人,並由邱志強委員擔任召集人,由鍾永坤委員擔任副召集人。 5.廠商切結書、廠商授權書(若有需要)、投標廠商聲明書及電子領標憑據書面明細請務必附上並蓋章,以免造成不合格標。 6.本採購如屬依採購法以公告程序辦理或同法第105條辦理之情形者,且廠商就本採購案,係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者,請填「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如未揭露者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8條第3項處罰。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苗栗縣苑裡鎮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苗栗縣調查站-(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玉清路382號;苗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7-358888) 地方政府-苗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電話:037-559731、傳真:037-559980)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