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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更正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76.49.96.23
機關名稱 雲林縣立大埤國民中學
單位名稱 雲林縣立大埤國民中學
機關地址 631 雲林縣 大埤鄉 雲林縣大埤鄉南和村民權路80號
聯絡人 徐鎮煌
聯絡電話 (05) 5912051 #102
傳真號碼 (05) 5917649
電子郵件信箱 shjh@mail.dpjh.ylc.edu.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C1110823
標案名稱 111學年度國民中學辦理技藝教育課程車租採購
標的分類 勞務類
71 - 陸地運輸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156,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56,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76.49雲林縣政府
補助金額
156,000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1/08/18
原公告日 111/08/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631雲林縣大埤鄉雲林縣大埤鄉南和村民權路80號
2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1/08/23 10:00
開標時間 111/08/23 10:30
開標地點 本校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31雲林縣大埤鄉雲林縣大埤鄉南和村民權路80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雲林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1年09月01日起至112年06月30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經政府登記合格之廠商且具有下列證明文件者。 (一)投標廠商聲明書。 (二)納稅證明資料(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三)汽車運輸業證明文件。 (四)電子領標憑據序號。 (五)公會會員證。 (六)切結書 (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上班時間內向雲林縣立大埤國民中學總務處徐鎮煌先生洽購(上午八時至下午十七時)。 2、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3、郵購,郵購招標文件者請自行估計郵寄時間,寄達本校,郵購信封上請註明標的名稱並附回郵信封(郵資約130元),逾期或郵資不足皆不予受理,請寄雲林縣大埤鄉民權路80號徐鎮煌先生收,並向郵局購買匯票文件工本費現金新台幣貳佰元整,匯名為雲林縣立大埤國民中學。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電子領標(免文件工本費)或至大埤國中總務處購買及可用現金或郵政匯票洽購,匯票抬頭請填寫『雲林縣立大埤國民中學』,文件工本費現金新台幣貳佰元整。 [開標地點]:本校會議室。 [押標金額度]: [其他]: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廠商書面企劃書者改採限制性招標 一、領投標辦法有關規定,請參閱本府投標須知及本案相關文件。 二、郵購招標文件者請自行估計郵寄時間,寄達本縣採購中心,郵購信封上請註明標的名稱並附回郵信封(郵資約130元),逾期或郵資不足皆不予受理。 三、招標文件於本校總務處,免費公開閱覽。 四、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五、機關以書面答復前條請求釋疑廠商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一日答復。 六、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使用電子領標之廠商(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投標時須提供當次電子領標憑據序號,未提供者,經招標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五十一條及其施行細則第六十條規定通知廠商現場(限30分鐘)說明確認。確實未電子領標者,視為不合格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雲林縣立大埤國民中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雲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五一五號、電話:05-5523228、傳真:05-5371608 ) 雲林縣調查站-(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鎮南路67號;斗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5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紅色字體表示此次更正公告與前次之差異,前次公告內容於滑鼠移至文字上方時自動顯示。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