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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29902611
機關名稱 城市學校財團法人臺北城市科技大學
單位名稱 資工系
機關地址 112 臺北市 北投區 學園路2號
聯絡人 資格文件:陳秋玲(分機3300) 規格文件:陳俊成(分機8030)
聯絡電話 (02) 28927154 #3300
傳真號碼 (02) 28928117
電子郵件信箱 cnchen@tpcu.edu.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1-TPCU-A046
標案名稱 機器人AI視覺教具套組等6項設備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33 - 軸承, 齒輪, 傳動裝置, 驅動元件及其零件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法人團體辦理適用採購法案件之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條
辦理方式 補助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1,880,384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9教育部
補助金額
1,880,384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08/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112臺北市北投區學園路2號行政大樓採購保管組
每份新台幣200元請至本校出納組繳納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8/24 09:00
開標時間 111/08/24 09:30
開標地點 112臺北市北投區學園路2號行政大樓3樓310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台幣94,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2臺北市北投區學園路2號行政大樓2樓採購保管組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30天內交貨完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全投標文件*1份(財物或勞務或工程)標封內應包括:
※廠商資格審查表一份。
※押標金(非公司票)。
※納稅證明資料(401表)一份。(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營利事業登記證一份。(請至「經濟部商業司商工登記公示資料查詢服務」下載)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六個月以內。
※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一年內無退票記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六個月以內,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應加蓋查覆單位圖章)一份。
※授權書一份。
※退還押標金申請書一份。
※電子領標書面憑據一份。(公告於政府電子採購網之標案)
※儀器設備規格表一份。
※投標產品型錄(若無型錄請以繪製圖說代替)。
未出席開標之廠商喪失比減價或議價之權利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廠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所繳納之押標金,不予發還;其未依招標文件規定繳納或已發還者,並予追繳: 一、以虛偽不實之文件投標。 二、借用他人名義或證件投標,或容許他人借用本人名義或證件參加投標。 三、冒用他人名義或證件投標。 四、得標後拒不簽約。 五、得標後未於規定期限內,繳足保證金或提供擔保。 六、對採購有關人員行求、期約或交付不正利益。 七、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定有影響採購公正之違反法令行為。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城市學校財團法人臺北城市科技大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