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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10.94.24XX
機關名稱 樹人醫護管理專科學校
單位名稱 樹人醫護管理專科學校
機關地址 821 高雄市 路竹區 環球路452號
聯絡人 許洺菘/葉先桓
聯絡電話 (07) 6979310
傳真號碼 (07) 6979697
電子郵件信箱 general@ms.szmc.edu.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A111046
標案名稱 物治科等無塵智慧互動式黑板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52 - 計算機及其零件與配件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法人團體辦理適用採購法案件之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條
辦理方式 補助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7,31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9教育部
補助金額
7,310,000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08/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原因
人力不足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網站自行下載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不收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8/29 17:00
開標時間 111/08/30 10:30
開標地點 本校第五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預算金額百分之五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21高雄市路竹區環球路452號(總務處)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5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請至經濟部商工登記資料系統http://gcis.nat.gov.tw/open_system.htm ,查詢列印公司登記資料(須有政府核准之上述採購項目或代理),並在該份紙本資料用印公司大、小章。依據:商業登記法第21條及行政院98年3月12日院臺經字第0980006249D號令,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2、最近一期有效納稅證明(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納稅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3、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4、押標金(須符合政府採購法第30條第二項規定及本機關投標須知規定)。
5、規格書及其相關文件(型錄、圖片等)所規定之各項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請至http://www.szmc.edu.tw(樹人醫護管理專科學校網頁)->點選行政單位->點選總務處->標案公告,進行招標文件下載。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自行列印不另收費。 【其他】 1、廠商招標文件需於投標期限前送達總務處(請於標封載明標案編號、案名、投標廠商、聯絡電話及聯絡人等資訊)。 2、如發生有二處總金額大寫不一致狀況,取其低者為投標金額。 3、廠商投標總價未以中文大寫填寫或鍵入或標價超過預算者,視同無效標。 4、得標廠商應於決標日起10內(末日為例假日者順延1日),由負責人或委託人攜帶資格正本及印章至本校辦理正本核對及簽約手續,逾期視同決標無效。 5、契約起始日自決標日次日起起算。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樹人醫護管理專科學校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