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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5.47
機關名稱 國防部陸軍司令部
單位名稱 陸軍後勤指揮部/陸軍航空基地勤務廠
機關地址 711 臺南市 歸仁區 中正北路二段75巷71號
聯絡人 採購組李小姐
聯絡電話 (06) 3306413
傳真號碼 (06) 2391562
電子郵件信箱 army_aad2710@mail.mil.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GQ11022P009
標案名稱 C-10414面板115V維修等3項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86 - 附帶於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維修之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5,141,22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08/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陸軍航空基地勤務廠(臺南市歸仁區中正北路二段75巷71號),電話:06-3306413
新臺幣17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8/23 09:00
開標時間 111/08/23 14:00
開標地點 工商協調中心(臺南市歸仁區中正北路二段75巷7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依契約規定履約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寄71199歸仁郵局127號信箱、專人送達本廠(臺南市歸仁區中正北路二段75巷71號)或電子投標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簽約日之次日起45個日曆天(含)內最終必須將案內標的全數完成維修並經性能測試合格始完成交貨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曾完成航空器電路卡維修之驗收記錄或付款發票或結算驗收證明書或結案證明文件。)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具有數位電子乙級(含以上)證照及工業配線丙級(含以上)證照及飛機修護丙級(含以上)證照)。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如維修人員經專業訓練之證明、設立或具有或承諾於得標後一定期間內建立自有或特約維修站或場所之證明等
附加說明
【領標方式及處所】: 1.現場領標:陸軍航空基地勤務廠(臺南市歸仁區中正北路二段75巷71號),電話:06-3306413 2.郵遞領標:請以限時掛號郵遞至臺南歸仁郵政91065號信箱(信封請註明案號及採購標的名稱),並檢附大型回郵信封(信封上請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並貼足快捷郵資120元)、招標文件費170元;請自行考量郵遞及作業時間,凡因逾期寄達、招標文件費或回郵不足者,本廠概不受理;如因回郵地址錯誤、不清楚或領標過遲等其他情事延誤投標,由廠商自行負責。 3.電子領標:下載招標文件網址為http://web.pcc.gov.tw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現場投標:由廠商攜投標文件至本廠(臺南市歸仁區中正北路二段75巷71號),電話06-3306413 2.郵遞投標:由廠商將投標文件逕寄「71199歸仁郵局127號信箱」。 3.電子投標:網址為http//web.pcc.gov.tw 【疑義、異議】: 1.依採購法第41條或第75條提出疑義或異議者,應以中文書面提出,受理廠商疑義或異議之機關:陸軍航空基地勤務廠、電話:(06)3306413、傳真(06)2391562、地址:臺南歸仁郵政91065號信箱。 2.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得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至少應有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疑義期限至民國111年8月17日止。 3.本採購案對招標文件規定提出異議之期限至民國111年8月26日止,對招標文件規定之釋疑、後續說明、變更或補充提出異議及對採購之過程、結果提出異議者之期限,悉依政府採購法第75條規定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陸軍航空基地勤務廠、電話:(06)3306413、傳真(06)2391562、地址:臺南歸仁郵政91065號信箱。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