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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A.21.1
機關名稱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單位名稱 疫情中心/秘書室
機關地址 100 臺北市 中正區 林森南路六號6樓
聯絡人 莊喬媛/李惠萍
聯絡電話 (02) 23959825 #3056/3785
傳真號碼 (02) 23959830
電子郵件信箱 pung331@cdc.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HP111027
標案名稱 我國新型冠狀病毒(SARS-CoV-2)血清流行病學調查與長期趨勢分析之血清檢體檢驗(含運送)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6 - 技術檢定與分析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04.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維護人類及動植物生命或健康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04.符合ANZTEC第4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人類及動植物生命或健康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04.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維護人類及動植物生命或健康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5,445,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契約期限內本署得視依後續擴充審查表,經審查80分以上,依檢驗數量加計30%為擴充上限,並視本署之實際需求量得通知廠商依其決標單價供應。(審查機制詳本案需求說明書)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08/1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8/25 17:00
開標時間 111/08/26 11:0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林森南路六號地下一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林森南路六號6樓秘書室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其他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至 111 年 12 月 31 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1.具有相當人力。
附加說明
一、請詳閱本案招標文件之採購規格及說明及契約內容;另本案履約期限囿於公告字數限制,請詳閱附件採購契約第7條履約期限之規定。 二、承作檢驗單位資格: (一) 廠商應具檢驗能力證明:經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下稱疾管署)認可或指定可檢驗SARS-CoV-2 Anti-Nucleocapsid protein (anti-N)之合約實驗室或醫療機構,且需符合傳染病認可檢驗機構標準與相關規範。 (二)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應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或醫事人員執照備查,且應遵守相關優良微生物規範及程序:廠商應提供生物安全第二級實驗室及實驗室操作人員具同等級實驗室操作能力或訓練証明,且實驗室運作應受該單位生物安全委員會督導,並依循疾管署公告之「新型冠狀病毒(SARS-CoV-2)之實驗室生物安全指引」辦理檢驗相關事宜。 三、其餘請詳本案附件規格。 四、廠商提出投標資料如下:1.投標標價清單1份及「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應檢附1式2份,並請與標價清單併同置放。2.投標廠商資格證明文件< 詳如上述廠商資格摘要及參考本案採購規格>。3.投標廠商聲明書。4.投標廠商資格暨規格審查表。5.投標廠商授權書。 五、有關本案規格部分,如有疑問,請洽本署疫情中心,莊小姐,電話:02-2395-9825#3056;有關本案程序部分,如有疑問,請洽本署秘書室,李小姐,電話:02-2395-9825#3785。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衛生福利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5樓、電話:02-85906579、傳真:02-859060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