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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13.31
機關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單位名稱 秘書處
機關地址 100 臺北市 中正區 羅斯福路3段242號
聯絡人 鄭鈺勳
聯絡電話 (02) 23667756
傳真號碼 (02) 23687860
電子郵件信箱 u270470@taipower.com.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0141100029
標案名稱 總管理處空氣調節、排煙、給排水、飲水及消防等系統設備維護保養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86 - 附帶於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維修之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12,616,175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契約到期後在甲方新約尚未簽訂完成時,乙方應繼續履行原約各項條款至新約簽訂完成為止(以壹個月為限),甲方並按原契約金額付款。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08/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5樓秘書處保管組
新臺幣100元整,請繳存至台灣銀行公館分行58110144900069號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8/16 17:00
開標時間 111/08/17 10:3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副樓1樓開標室101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50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秘書處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1/10/16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依規定投標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台灣票據交換所「金融業代收即時服務平台」,提供廠商轉帳存入機關帳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收取轉帳手續費,轉帳金額10萬元以下手續費每次10元,超過10萬元手續費每次20元。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依約履行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5樓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1年9月1日至112年8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本公司訂定之標準契約範本辦理
廠商資格摘要
  1.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
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須登記有政府核准登記合格具有冷凍空調工程業(E602011)及自來水管承裝商(E501011)及消防安全設備安裝工程業(E603040)之營業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且須加入臺灣區冷凍空調工程工業同業公會並持有會員證
2.營業稅繳稅證明(詳投標須知)
3.履約前將工作人員之專業證照(書)及工作證明影本送交甲方審核。乙方派駐甲方之工作人員(共14名)資格如下:
(a) 9名人員具冷凍空調裝修技術士證照(丙級以上)。
(b) 5名人員具自來水管配管技術士證照或室內配線技術士證照(丙級以上)。
(c) 1名人員同時具消防設備士證照。
(d) 1名人員同時具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技術士證照(乙級以上)。
(e) 1名人員同時具缺氧作業主管訓練結業證書。
(f) 1名人員同時具急救人員訓練結業證書。
(g) 14名皆為全職人員,不得再至其他處所兼職或為工讀生。
(h) 1名人員為領班,具空調或水電維護5年以上之工作證明。
(i) 1名人員為副領班,具空調或水電維護3年以上之工作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專業證照(書)及工作證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最近一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投標廠商應依下列方式之一領取本工程之招標文件: 一、欲採電子領標者,請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 二、欲採專人領購者,先將書面圖說費繳存至臺灣銀行公館分行58110144900069號,憑繳款證明在辦公時間向圖說秘書處保管組換領書面圖說,經本公司收訖「臺灣銀行公館分行繳款證明」並核與規定相符後,開立統一發票、書面圖說給購買人。 〔其他〕: 1.本案公告之預算金額包含營業稅在內。 2.有關工地現場勘查及工程上疑問,請電(02)23666379工務組機械課。 3.台電公司廉政熱線:(02)23667364,廉政電子郵箱:d05703@taipower.com.tw。 4.發包單位政風電話:(02)23668630,電子郵箱:u441547@taipower.com.tw。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