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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A.11.2.9
機關名稱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南分署
單位名稱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南分署
機關地址 700 臺南市 中西區 忠義路一段125巷12號
聯絡人 余富敏
聯絡電話 (06) 2134322 #213
傳真號碼 (06) 2136165
電子郵件信箱 fuminyu@mail.moj.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TNY1110801
標案名稱 行慎樓2樓及3樓屋頂防水隔熱工程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53 - 屋頂及防水工程
工程計畫編號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6,718,302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11.93法務部行政執行署
補助金額
3,100,000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08/1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700臺南市中西區忠義路一段125巷12號
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8/22 17:00
開標時間 111/08/23 14:00
開標地點 700臺南市中西區忠義路一段125巷12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臺幣300,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00臺南市中西區忠義路一段125巷12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契約條款第7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5.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資格:綜合營造業丙級以上或防水工程專業營造業(公司需聘有具防水技術士執照之員工)。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0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甲、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廠商附具之證明文件,其內容與招標文件之規定有異,但截止投標前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該廠商最新資料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者,機關得允許廠商列印該最新資料代之。
乙、公會會員證、承攬工程手冊及營造業登記證均影本。
(02)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一、投標廠商在投標前,建議進行實地勘查,瞭解環境特性及施工估價有關資料。若草率從事,致有錯誤估算,應自行負責,不得藉詞請求補償或變更。 本案開放勘查時間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之上班期間,請與招標機關聯絡人約定現場勘查時間。 二、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 新冠肺炎),請依勞動部職安署訂定「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武漢肺炎)職場安全衛生防護措施指引」規定辦理相關疫措施。 三、其他詳見招標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南分署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