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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13.31.10
機關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中區營業處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中區營業處
機關地址 400 臺中市 中區 自由路二段86號
聯絡人 採購:蔡秉宏/規範:徐金彰
聯絡電話 (04) 22245131 #5264/5355
傳真號碼 (04) 22258310
電子郵件信箱 u435533@taipower.com.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051100030
標案名稱 紅外線熱像儀、紫外線放電影像檢測儀、避雷器洩漏電流計各一套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62 - 電力傳輸、控制設備及其零件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3,599,925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08/0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8/22 17:00
開標時間 111/08/23 13:30
開標地點 400臺中市中區自由路二段86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臺幣140,000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中區營業處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1/10/22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台灣票據交換所「金融業代收即時服務平台」,提供廠商轉帳存入機關帳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收取轉帳手續費,轉帳金額10萬元以下手續費每次10元,超過10萬元手續費每次2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0臺中市中區自由路二段86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90日曆天內完成交貨。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參採工程會範本,經本公司權責主管核定之財物採購標準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本案上述金額均含稅。 二、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新臺幣3,428,500元。預算金額(不含稅):新臺幣3,428,500元。投標廠商標價(不含稅)超過預算金額(不含稅)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三、廠商報價及合約悉依「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財物採購投標須知」、「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財物採購契約條款」、「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財物採購附加條款」、「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之規定辦理。 四、投標廠商請詳閱「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財物採購投標須知」玖、決標之規定。 五、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本處請求釋疑之期限:為自公告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算。本處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覆期限: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 六、開標當日報價均超過底價或須比減價時,由到場合格廠商當場進行優、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之投標廠 商,視為自願放棄減價權利。 七、本處政風檢舉信箱及電話:台中市郵政信箱15號;(04)22270593。為瞭解本處服務效能,提升業務品質,健全採購秩序,請參標廠商開標後,得標廠商履約中,能撥冗配合本處政風部門之廉政意見訪查,提供施政興革之寶貴建議。 八、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請以「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作為資格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九、(1)技術資料:投標廠商須提供規格文件以供審查,規格之型錄或相關資料中須詳細列出符合本規範功能及規格之各項要求供審查,並須逐一標示清楚,符合規範之項次(審查型錄及相關資料如為外文者,符合規範處另須列出中文翻譯),如未符合上述要求則不予接受,規格審查視為不合格論。 (2)投標文件如係抄錄招標文件所訂規格,未報明廠牌型號又未檢附產品目錄或說明書等規格資料者,不予接受,規格審查視為不合格論。 (3)該設備不接受大陸地區(中華人民共和國)製造之產品或海外設廠生產之產品,參與投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中區營業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