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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13.31.43
機關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林口發電廠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林口發電廠
機關地址 244 新北市 林口區 下福里139之1號
聯絡人 劉青峯小姐
聯絡電話 (02) 26062221 #3451
傳真號碼 (02) 26062261
電子郵件信箱 U271837@taipower.com.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3201100069
標案名稱 C-14AB粉煤逸散改善材料採購等乙批(含安裝測試)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69 - 其他電力設備及零件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16,05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08/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8/15 16:00
開標時間 111/08/16 10:00
開標地點 244新北市林口區下福里139之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50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44新北市林口區下福里139之1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150日曆天內完成材料交貨及材料驗收合格次日起90日曆天內完成安裝測試工作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照本公司核定之財物採購投標須知暨契約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投標廠商須具有下列政府核准登記合格營業項目之一者:
1. CB01010機械設備製造業。2. CE01010一般儀器製造業3. EZ05010儀器、儀表安裝工程業。4. F113030精密儀器批發業。
(二)投標廠商須有可程式控制系統整合安裝及試運轉完工證明文件供甲
方審查,文件內容須同時具有:1. 控制或儀控系統安裝、整合。2. 試運轉項目。(三)投標廠商須具有承製滾輪之能力證明,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滾輪承製工作能力文件(如:結算證明)。
(四)產品型錄須將規定之功能以螢光筆或其他明顯方式標示對照,所提交之型錄廠牌為交貨依據,未檢附產品型錄者或同等品特性審查表不合格者為資格不符。(五)以上投標廠商所提供之型錄文字為外文者,須附中譯本,未提供中文譯本者,視同資格不符。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一、投標廠商須有可程式控制系統整合安裝及試運轉完工證明文件供甲 方審查,文件內容須同時具有:1.控制或儀控系統安裝、整合。2. 試運轉項目。 二、投標廠商須具有承製滾輪之能力證明,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滾輪承製工作能力文件(如:結算證明)。
附加說明
1.以上金額均含稅 2.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 15,285,714元;預算金額(不含稅) 15,285,714元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投標廠商依下列方式擇一領取: 採電子領標:請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請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購買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台電林口發電廠供應組(新北市林口區下福里139-1號) [開標地點]:本廠開標室,本案採不分段開標。 [押標金及保證金]:如以金融機構簽發之支票繳交,支票抬頭: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備註]1.本廠非限時專送區請自行估計郵遞送達時間或專人於截標日前寄、送達本廠,逾時寄、送達者,其投標無效。 [備註]2.如派代理人參加開標時,應出具授權書。 [備註]3.廠商對於招標文件如有疑義或異議,得依[政府採購法]之相關規定向台電林 口發電廠;地址: 新北市林口區下福里139之1號,電話(02)26062221轉3451 傳真(02)26062261 [備註]4.重行招標:圖說內容更改時,前次領標之廠商可憑舊圖說免費更換。圖說 內容未改時,仍免費供給標單等招標文件。電子領標之廠商可憑「電子繳交憑據」逕至網站重新下載更新後之招標文件。 [備註]5.公開招標已公開預算金額(不含加值型營業稅)之標案,廠商標價(不含加值型營業稅)或報價金額(不含加值型營業稅)超過預算金額者(不含加值型營業稅)標單無效。 [備註]6.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得作為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用營利 事業登記證作為證明文件者標單無效。 [備註]7. 餘詳招標文件規定。 [備註]8.為配合國家關鍵基礎設施防疫門禁規定,廠商進入本廠廠域時,須出具完整接種二劑新冠疫苗之證明(接種小黃卡或數位證明),無法提出證明者,恕無法入廠投、開標。(如無法提出疫苗施打相關證明,則須提供3日內快篩陰性或7日內PCR之實體或數位證明,經確認後始得入內。)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林口發電廠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