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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15.18
機關名稱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單位名稱 材料處
機關地址 100 臺北市 中正區 北平西路3號5樓
聯絡人 臺北工務段廖先生/材料處薛小姐
聯絡電話 (02) 23815226 #3749/4903
傳真號碼 (02) 23313267
電子郵件信箱 0084506@railway.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L0211P2086S
標案名稱 臺北地下隧道出入口防洪改善評估暨北引道段電動防洪閘門改善工程設計監造技術服務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3 - 綜合工程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9,769,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1/08/0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8/25 14:00
開標時間 111/08/25 15: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中正區北平西路3號6樓6086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西二門(警衛室)/地址:100230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餘詳附加說明)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其他
履約期限 詳採購契約或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工程技術顧問業(I101061)或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a.工程技術顧問業(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營業範圍含結構工程或水利工程)、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繳稅證明。
b.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有效期限內本國技師執業執照(登記之科別含結構工程或水利工程)、技師公會會員證、繳稅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本局檢舉受理單位】: 1、本局採購稽核小組(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436、傳真:02-23899564) 2、本局政風室(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電話:02-23899554、傳真:02-23899548) ◎【投標文件收受地點】: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材料處工程勞務採購科) 1、以專人送達者:臺鐵大樓(臺北車站)西二門(警衛室) 地址:100230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 2、以郵遞送達者:臺鐵大樓(臺北車站)東二門(總收發室) 地址:100230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 3、以快遞送達者: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材料處工程勞務採購科) 地址:100230台北市北平西路3號5樓(5053室) ◎【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請求釋疑期限】: 本案如有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廠商就當次變更內容請求釋疑之期限為自更正公告刊登日起算至更正公告後剩餘等標期之四分之一之日止。 ◎【其他】: 1、履約期限: (1)、現況調查階段: A、廠商應於服務建議書核定後據以辦理調查工作。 B、開工後75日曆天以內提送現況調查報告,經本局審定後60日曆天以內提出期中報告,再經本局審定後120日曆天以內提送成果報告,文件皆1式6份(含光碟1份)。 (2)、基本設計階段: 廠商應於成果報告核定日之次日起60日曆天以內提送基本設計報告,1式6份(含光碟1份),並依本局指定日期簡報說明後配合本局審查意見修正。 (3)、細部設計階段: A、廠商應於基本設計報告核定日之次日起60日曆天以內提送細設部計報告,1式6份(含光碟1份),並依本局指定日期簡報說明後配合本局審查意見修正。 B、細部設計報告經本局核定日之次日起30日曆天以內完成並提送施工預算書圖(預算超過1,000萬以上者,需附PCCES)、施工規範及招標文件等相關發包資料(含原始電子檔案)。 (4)、工程監造部分: 廠商應於工程標案公告日之次日起15日曆天以內,提出監造計畫(含施工檢驗計畫、技師名冊、監造檢查相關報表)送機關審核,並依法規及相關主管機關之規定辦理監造簽證及勘驗工作;對施工廠商提送之圖說文件(如施工圖說、施工計畫、品質計畫、施工查核表及其它須技師簽證之文件)暨材料、設備抽驗、施工查驗、查核等實施技師簽證,經機關核定後據以執行。 (5)、其它: A、各項工作成果報告經本局核可,廠商於接到本局審查意見後,應在本局通知限期內修正完成及提送,否則依約逾期罰款,修正次數以2次為限。 B、其它廠商應辦事項,未議定期限者,應於接獲本局書面通知辦理日起算,10日曆天以內辦理完成。 C、開標時間,到現場說明,並協辦工程招標、開標及工程訂約之配合手續與開標中審查投標廠商資格、標單內容、施工計畫及配合解釋設計疑義等,否則以逾期一日處理。 D、廠商須覈實填報監造報表,並於每月30日前提送本段審查,並製作相關工作月報表供本段存查。 E、本契約公文或會議紀錄均可視為核定文件。 F、以上各項未依限期完成,視同逾期,依本契約條款罰款。 2、履約地點:依據91年8月「交通部鐵路工程局台北地區地下化工程防洪高程設置檢討」結論提出以200年防洪頻率+1.1m為防洪保護標準,本案「臺北地下隧道出入口防洪改善評估暨北引道段電動防洪閘門改善工程設計監造技術服務」係依本標準進行檢討及後續改善 ,本契約所稱出入口包含臺鐵臺北地下隧道各種通風口、緊急出口計89處(詳附件)。 3、如有關履約問題,請洽臺北工務段/廖先生/聯絡電話:(02)23815226-3749 4、本案預算金額及採購金額不含營業稅。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部會署-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省府路6號、電話:049-2370030、傳真:049-239151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