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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更正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13.31.41
機關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協和發電廠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協和發電廠
機關地址 203 基隆市 中山區 文化路80號
聯絡人 馮筱媛/林柏宇
聯絡電話 (02) 24248111 #686/681
傳真號碼 (02) 24260450
電子郵件信箱 u958177@taipower.com.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3601100075
標案名稱 111年馬祖珠山分廠廢油水處理廠清理及檢修工作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9,345,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08/04
原公告日 111/07/2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1/08/22 16:00
開標時間 111/08/23 10:00
開標地點 209連江縣南竿鄉清水村99-9號(珠山分廠)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臺幣460,000元整繳交※〈抬頭: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協和發電廠〉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廠商得標後,無正當理由而不訂約,並確保機關權益。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廠商能如期履約、查驗及驗收,並確保機關權益。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9連江縣南竿鄉清水村99-9號(珠山分廠)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連江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書面通知開工日起一年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採用台電公司參考工程會訂定之標準契約,非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公司、企業、實業、承裝業、營造業或鐵工廠。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1.合作之清除業者、處理業者或清理業者許可證影本,其許可項目需有非有害油泥(廢棄物代碼D-0903)、無機性污泥(廢棄物代碼D-0902),且在有效期限內。 2.與合作之清除業者、處理業者或清理業者簽訂之清除合約或同意文件。 3.清除機具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環保署正式核可相關證明文件。
附加說明
一、 1.以上金額均含稅 2.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8,900,000元整;預算金額(不含稅)8,900,000元整。 3.工作地點:連江縣南竿鄉。 4.投標廠商標價超過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 二、廠商資格:詳特定條款壹之第七條 三、押標金:新台幣460,000整繳交※〈抬頭: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協和發電廠〉 ※不得使用採購法施行前,財政部核准之「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及代替未符合採購法第三十六條所定財力資格。 四、其他: 1.截止投標或收件及開標時間因颱風來襲、天然災害或防空演習等原因臨時停止上班致未達者,以次一日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及開標時間代之。 2.本案僅提供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 3.(1)廠商與本公司間之招標、審標或決標之爭議,得依「政府採購法」之相關規定向本公司發包單位(地址:連江縣南竿鄉清水村99-9號,傳真:02-24260450,電話:02-24248111 轉 686)提出異議。 (2)招標機關廉政電話:(0836)25718、電子信箱u284493@taipower.com.tw 五、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訂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現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六、「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如未於當日內提出憑證,為不合格標。 七、開標當日,有關訪客進出本廠之防疫相關規定如下: 1.訪客進出一般區域須出示施打2劑疫苗之實體或數位證明,經確認後始得入內,並禁止其進入管制區域。 2.如無法提出疫苗施打相關證明,則須提供3日內快篩陰性或7日內PCR之實體或數位證明,經確認後始得入內。 3.落實實聯制、測量體溫、配戴口罩,如體溫超過37.5度或有感冒咳嗽等症狀者,建議立即就醫,並禁止進入開標場所。 八、本案因特定條款修正,故更正招標公告並延長等標期。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協和發電廠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紅色字體表示此次更正公告與前次之差異,前次公告內容於滑鼠移至文字上方時自動顯示。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