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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A.5.11.2
機關名稱 陸軍專科學校
單位名稱 陸軍專科學校
機關地址 320 桃園市 中壢區 中堅里3鄰龍東路750號
聯絡人 張先生
聯絡電話 (03) 4664600 #345087
傳真號碼 (03) 4361609
電子郵件信箱 aaroc@mail.mil.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FV11032P034
標案名稱 廢棄輪胎清運及處理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2,52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未來增購之權利,預估後續擴充期間為111年12月31日 前,金額為新臺幣84萬元,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 定,採限制性招標洽原得標廠商辦理採購;另如以原契約條件 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採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08/0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320桃園市中壢區中堅里3鄰龍東路750號
免費提供方式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8/17 17:00
開標時間 111/08/18 14:30
開標地點 320桃園市中壢區中堅里3鄰龍東路75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12萬6,000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陸軍專科學校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為利招標程序進行,擔保廠商得標後與機關簽約。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台灣票據交換所「金融業代收即時服務平台」,提供廠商轉帳存入機關帳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台灣票據交換所收取轉帳手續費,轉帳金額10萬元以下手續費每次10元,超過10萬元手續費每次20元。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依契約規定履約。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0桃園市中壢區中堅里3鄰龍東路750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至 111 年 11 月30 日止完成清運。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考量承做及履約能力,需檢附「清運規劃書」(內容至少包含1.清運路線、2.清運機具及人員名冊、3.過磅地點、4.清運流程、5.處理或再利用機構、6.緊急應變處置等)
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各縣、市政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之廢棄物清除或處理或清理或再利用機構許可證之任一資格。除清理許可證外,以清除機構投標之廠商須附與處理機構或再利用機構簽訂同意進場處理之證明及許可證,以處理機構或再利用機構投標之廠商須附與清除機構簽訂委託清除證明及許可證;前述所有清除或處理或清理或再利用許可證,許可項目至少應含廢輪胎(R-0302)其中乙項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考量現場施作風險,需具有甲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合格證書及移動式起重機操作技術士證照。
附加說明
1.現場投標:陸軍專科學校會客室(桃園市中壢區龍東路750號),電話:03-4664600#345283。 2.郵遞投標:投標文件請寄320桃園市中壢區龍東路750號。(以落地郵戳為憑) 3.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得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至少應有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疑義期限至民國111年8月8日止。 4.本採購案對招標文件規定提出異議之期限至民國111年8月15日止,對招標文件規定之釋疑、後續說明、變更或補充提出異議及對採購之過程、結果提出異議者之期限,悉依採購法第75條規定辦理。 5.依採購法第41條或第75條提出疑義或異議者,應以正體中文書面提出,受理廠商疑義或異議之機關名稱(單位)、地址、電話及傳真如下,請廠商參考本須知所附的例稿格式(如附錄一、二),擇定適當之方式: 機關(單位)名稱:陸軍專科學校總務處 地址:320桃園市中壢區中堅里3鄰龍東路750號 電話:(03)4664-600#345091;傳真:(03)4361-609。 【其他】 1. 因本案預算尚未核定,先行辦理招(開)標作業,俟預算奉核後始得辦理決標及後續簽約事宜;如預算未核定,則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1項第7款規定不予決標。 2. 針對「購案品項內容及現勘」有疑問請洽:張先生03-4664600#345087。 3.配合國防部防疫政策,防範新冠變異株Omicron威脅,強化本校防疫措施,自民國111年1月1日起,進入本校需完成3劑新冠肺炎接種且達14日以上者,出示接種證明(包含疫苗接種黃卡、手機APP健報快易通或健保卡標示貼紙),並完成體溫量測與手部消毒,即可入校。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陸軍專科學校總務處(地址:320桃園市中壢區龍東路750號、電話:03-4664600#345091、傳真:03-4361609)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國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電話:02-85099467、傳真:02-85099469)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