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電子採購網

:::
公開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80.8
機關名稱 桃園市大溪區內柵國民小學
單位名稱 桃園市大溪區內柵國民小學
機關地址 335 桃園市 大溪區 義和里三鄰安和路38號
聯絡人 潘珮瑜
聯絡電話 (03) 3882461 #510
傳真號碼 (03) 3872819
電子郵件信箱 me3883@gmail.com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103
標案名稱 新建校舍與東棟教室連通走廊工程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27 - 教育用建築工程
工程計畫編號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不含水管、電氣工程,或係已與水管、電氣工程分開招標之建築工程(建築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2,326,265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4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08/0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8/08 17:00
開標時間 111/08/09 09:00
開標地點 335桃園市大溪區義和里三鄰安和路38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10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5桃園市大溪區義和里三鄰安和路38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90日曆天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4.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5.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E101011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E102011土木包工業」之合法廠商,且未列入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拒絕往來廠商名單者。應檢附之證明文件詳如投標須知及廠商投標文件審查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1.本採購標案採電子領標方式辦理,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2.因本工程位於新建校舍工區內,建議廠商需實地勘查,請於上班日時間上午8:00至下午4:00到校勘查。 3.本案因工區跨越本校新建校舍工程,得標廠商於施工前需與新建校舍工程主辦機關(新建工程處)及承攬廠商團隊(太允營造有限公司) 進行協商會議,充分協調施工圍籬及動線後始得進行,並聽由學校與上述單位指揮安排假設工程與動線規劃。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大溪區內柵國民小學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