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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97.11
機關名稱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
單位名稱 建築管理處
機關地址 802 高雄市 苓雅區 四維三路2號5樓
聯絡人 黃曉君
聯絡電話 (07) 3368333 #2207
傳真號碼 (07) 3301009
電子郵件信箱 a9712014@kcg.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11321
標案名稱 高雄市111年度騎樓整修順平工程委託調查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1 - 建築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1,431,52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機關得視需要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與廠商辦理後續擴充,後續擴充金額為新台幣200萬元整。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1/08/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8/15 17:00
開標時間 111/08/16 10:00
開標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本局工程企劃處研討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1樓本府物流交換區(永定街側門)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簽約日後至監造責任完成之日止(履約階段各期程詳見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2.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依法登記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專業技師(土木或結構技師)事務所或建築師事務所、建築師公會或建築學會、技師公會、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履約期限:本案作業期限為自簽約日後至監造責任完成之日(工程完工驗收合格且無待解決事項),星期例假日、國定假日或其他休息日亦包含在內。 廠商於本委託案工作期程,計分5大類,工作進度如下: 1.名冊及保險資料:於簽約後14日曆天內檢附本案計畫人員名冊、勞工名冊、專業責任保險與組織人員等之投保證明文件正本1份及繳費收據副本1份函送機關核備。 2.設計單元圖說:於本局公告後14日曆天內依本契約第2條規定之設計單元圖說資料函送至機關核備。 3.調查成果報告書:於111年11月1日提送本契約第2條規定之調查成果報告書3份核備。 4.設計成果報告書:於設計單元圖說提送後30日曆天本契約第2條規定之設計成果報告書至機關核備。 5.施工監造及管理:於本服務案決標日起,至本契約全部工程完工驗收合格無待解決事項日止,且應於全部工程完工驗收後15日內繳交施工完成清冊、工程監造成果報告書、執行成效評估報告及設計參考操作手冊送機關核備。 機關應就所提報告依機關審查意見提送修正後之工程監造成果報告書、設計參考操作手冊及執行成效評估報告各3份及光碟片1份送機關核備。 *收件方式及截止期限: 一、備齊本案投標須知「六十四、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之證明文件(影本)及其他應繳交文件,連同服務建議書乙式10份裝箱密封,並於封面清楚標示採購標的名稱及投標廠商名稱及地址。 二、本案投標截止期限為111年8月15日(星期一)下午5時止(以實際收件時間為憑)。廠商應依前述招標規定提送相關資料,並以郵遞或專人寄送達方式,於招標截止期限前送達收件地點,逾期不予受理。封套上並請註投標標的名稱、廠商名稱及地址。投標廠商投標文件一經寄(送)達本機關,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者外,投標廠商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發還、作廢、撤銷或更改。 三、收件地點: (一)專人送達:本府四維行政中心1樓物流區(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1樓)(本府因應疫情,不開放非本府員工至機關洽公,請將投標文件送至1樓物流交換區【永定街側門】,送達前請先以電話聯繫以便安排專人至物流交換區簽收。) (二)郵遞地點:高雄郵局第310號信箱。 四、本局投標洽詢電話:(07)3368333轉2272(政風室吳小姐)。 五、開標日期:辦理機關於111年8月16日(星期二)上午10時整辦理投標文件審查;審查合格之廠商進入評選會,評選會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本案部份招標文件係採用ODF格式,如無法開啟相關檔案,請更新Office Word及Excel軟體至2016版本後方可支援或至下列網址下載免費LibreOffice軟體https://zh-tw.libreoffice.org/ ※倘截標日當日遇本機關因故停止辦公者,原訂截標期限,依序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本機關不另通知)。 #檢舉受理單位含高雄市政府政風處 電話:07-3366673、0800-025-025 傳真:07-3313655 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2樓。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

申訴受理單位 高雄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2238、傳真:07-3315313)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地方政府-高雄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電話:07-3368333分機3239、傳真:07-3315313)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