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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更正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45.35
機關名稱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高雄區農業改良場
單位名稱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高雄區農業改良場
機關地址 908 屏東縣 長治鄉 德和村德和路2-6號
聯絡人 李榮鴻
聯絡電話 (08) 7746714
傳真號碼 (08) 7389117
電子郵件信箱 lefonlee@mail.kdais.gov.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111B046-a
標案名稱 111年旗南分場辦公廳舍屋頂防水工程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53 - 屋頂及防水工程
工程計畫編號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不含水管、電氣工程,或係已與水管、電氣工程分開招標之建築工程(建築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1,20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07/29
原公告日 111/07/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1/08/08 17:00
開標時間 111/08/09 09:30
開標地點 本場行政研究大樓 AA214 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6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高雄區農業改良場
● 線上繳納押標金服務將連結到臺灣銀行「晶片金融卡收單系統」,提供廠商轉帳存入中央銀行國庫局國庫存款戶,廠商必須備有讀卡機與銀行金融卡才能作業,且距截止投標期限不足5分鐘時,將不允許線上繳納押標金,請廠商提早作業。
● 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時,將由臺灣銀行收取轉帳手續費每次1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08屏東縣長治鄉德和村德和路2-6號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次日起15個工作天內申報開工,並於開工日起45個工作天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具公司登記
    2. 具商業登記
  3.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或其他主管機關合法登記、設立)證明文件載有下列相關營業項目之廠商或具備本招標案主要事項供應能力之廠商。
E101011 綜合營造業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或資料(註:依政府機關組織法律組成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依法令免申請核發行業登記證、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承攬或營業手冊、繳稅證明文件或加入商業團體者,參加投標時,得免繳驗該等證明文件。 ):
1.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此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 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請入經濟部「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及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營業登記資料公示查詢」下載相關佐證資料)】(註:營利事業登記證已不得作為此項證明之用、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廠商違法或違約行為,經本場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規定通知後,於程序進行中,尚未依第102條第3項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其履約能力已有疑義,廠商不具備履約能力之基本資本資格,不得參與本場之採購。
附加說明
其他應提出之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 2.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A.事前揭露】:本表由公職人員或關係人填寫(※交易或補助對象屬公職人員或關係人者,請填寫此表。非屬公職人員或關係人者,免填此表。) 3.委託代理授權書。(負責人親自出席則免填、免附)。 4.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工程標價總表(標單)、標價明細表(標單) 、單價分析表 (標單)。 5.營造業者投標,應另檢附營造業登記證書、承攬工程手冊。(應內含該業登記證書、負責人照片、負責人印章、廠商印章 及懲處記錄等資料) 6.切結書1(投標時檢附)。 7.電子領標憑據。 (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 https://web.pcc.gov.tw列印「電子領標憑據」),得於開標時提出,未提出者,依投標須知第80點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高雄區農業改良場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農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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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