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說明 |
1.本校於110年7月14日上午9時,辦理視訊評選會議,本評選小組委員共9人,出席委員有8人,達法定開會人數,評選結果由「遠傳電信股份有限公司系統整合分公司」,平均總分85.75分,序位合計24,為第1優勝廠商,由該公司取得優先議價(約)權。 2.於110年7月15日上午10時,於本校2F會議室辦理議價(約)作業,本案採固定價金39,220,000元給付,經遠傳電信股份有限公司系統整合分公司同意議約內容及決標金額39,220,000元整,由主持人依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3款規定當場宣布決標。 3.評選結果如下: (1)「遠傳電信股份有限公司系統整合分公司」平均總評分(85.75)分,序位合計值(16),序位第一,為第1優勝廠商。 (2)「宏碁股份有限公司」平均總評分(84.5)分,序位合計值(24),序位第二,為第2優勝廠商。 (3)「三傑物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平均總評分(83.75)分,序位合計值(32),序位第三,為第3優勝廠商。 (4)「研華股份有限公司」平均總評分(83.44)分,序位合計值(34),序位第四,為第4優勝廠商。 (5)序位第5~10名分別為「台灣松下銷售股份有限公司」、「斯其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巨路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無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技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敦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其平均總評分均在70分以上,皆為優勝廠商。 4.更正決標公告之內容:將附加說明2引用錯誤之法條更正為「...,由主持人依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3款規定當場宣布決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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