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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標公告

公告日: 111/07/28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A.27.4
機關名稱
科技部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
單位名稱
科技部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
機關地址
300 新竹市 東區 新安路2號
聯絡人
吳聲育
聯絡電話
(03) 5773311 # 2531
傳真號碼
(03) 5790081
已公告資料
標案案號
SBIP-111-010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標案名稱
竹水樓、弘毅樓、弘仁樓及弘道樓等27棟建築物消防設施改善工程
決標資料類別
決標公告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共同投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59 其他專業工程
是否屬統包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開標時間
111/07/15 10:00
原公告日期
111/07/01   原公告日期係指最近1次招標公告或更正日期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算金額
9,070,307元
零柒萬零參佰零柒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履約地點
新竹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地點(含地區)
新竹市-東區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投標廠商
投標廠商家數
4
投標廠商1
 廠商代碼
16495674
 廠商名稱
詠大消防安全設備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公司登記
 廠商業別
其他
 廠商地址
302 新竹縣 竹北市 竹仁里三民路102巷22弄4號
 廠商電話
(03) 6565788
 決標金額
4,985,497元
玖拾捌萬伍仟肆佰玖拾柒元
 得標廠商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是否為中小企業
 履約起迄日期
111/07/25 - 111/11/26 (預估)
 雇用員工總人數是否超過100人
投標廠商2
 廠商代碼
80019754
 廠商名稱
華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其他
投標廠商3
 廠商代碼
53509737
 廠商名稱
歐麗德企業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其他
投標廠商4
 廠商代碼
27894452
 廠商名稱
台灣防災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其他
決標品項
決標品項數
1
第1品項
 品項名稱
竹水樓、弘毅樓、弘仁樓及弘道樓等27棟建築物消防設施改善工程
 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得標廠商1
 得標廠商
詠大消防安全設備有限公司
  預估需求數量
1
  得標廠商原始投標金額
4,985,497元
玖拾捌萬伍仟肆佰玖拾柒元
  決標金額
4,985,497元
玖拾捌萬伍仟肆佰玖拾柒元
  底價金額
8,340,000元
參拾肆萬元
  原產地國別
 未得標廠商1
  未得標廠商
華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合格
  標價金額
6,399,059元
參拾玖萬玖仟零伍拾玖元
  未得標原因
資格、規格合於招標文件但非最低(高)標
  標價偏低理由
 未得標廠商2
  未得標廠商
歐麗德企業有限公司
  是否合格
  標價金額
6,299,697元
貳拾玖萬玖仟陸佰玖拾柒元
  未得標原因
資格、規格合於招標文件但非最低(高)標
  標價偏低理由
 未得標廠商3
  未得標廠商
台灣防災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合格
  標價金額
6,830,000元
捌拾參萬元
  未得標原因
資格、規格合於招標文件但非最低(高)標
  標價偏低理由
決標資料
決標公告序號
001
決標日期
111/07/25
決標公告日期
111/07/28
契約編號
CONT-1461
是否刊登公報
底價金額
8,340,000元
參拾肆萬元
底價金額是否公開
總決標金額
4,985,497元
玖拾捌萬伍仟肆佰玖拾柒元
決標金額較預算金額明顯偏低之說明
本案最低標廠商報價低於底價70%,經簽奉核准照價決標,其決標金額較預算金額明顯偏低之說明:
1.廠商具有多年消防工程施作經驗,也備有相關施工人員及機具,且廠商地址與本案基地甚近擁有交通優勢,應無履約能力之疑慮。
2.廠商有長期供應商之配合及充沛的人力才能完成,若給予最優惠價格,係可節省進貨成本。另廠商所提未來施作之消防設備廠牌,均有消防署認證合格之標章,應可確保本工程品質。
總決標金額是否公開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漲跌幅調整幅度
依總指數:2.5%
履約執行機關
機關代碼:A.27.4
機關名稱:科技部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
是否屬「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注意事項」規定應辦理生態檢核

1.原構造物範圍內之整建或改善工程且經自評確認無涉及生態環境保育議題
是否屬「文化藝術獎助及促進條例」第15條規定應設置公共藝術(公有建築物/5億元以上重大公共工程計畫)
附加說明
本局機關組織法業經總統公布,並經行政院定自 111 年 7 月 27 日施行,機關名稱變更為「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