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 |
機關代碼 | 3.76.47.95.3 |
機關名稱 | 彰化縣立成功高級中學 |
單位名稱 | 彰化縣立成功高級中學 |
機關地址 | 514 彰化縣 溪湖鎮 福德路310號 |
聯絡人 | 周東平 |
聯絡電話 | (04) 8828588 #510 |
傳真號碼 | (04) 8828519 |
電子郵件信箱 | 510@cksh.chc.edu.tw |
採購資料 | |
標案案號 | 11120 |
標案名稱 | 彰化縣立成功高級中學111學年度午餐中央廚房公辦民營勞務採購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642 - 提供食物服務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採購金額級距 | 巨額 |
辦理方式 | 自辦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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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預算金額 |
25,187,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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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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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續擴充 |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五) 後續擴充期間預計自112年8月1日至113年7月31日,計1年,擬增購之內 容為原採購標的物,預計總餐數約518,800人次,擴充之金額約為新臺幣25,187,200元整,實際採購數量以每日實際訂餐人數為準。契約如需辦理變更,其履約標的項目或數量有增減時,履約期限得由雙方視實際需要議定增減之。若111學年度履約期限已到,甲方尚未完成午餐招標前,由乙方繼續供應至新廠商履約前一日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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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受機關補助 |
是
補助機關
3.76.47彰化縣政府
補助金額
21,47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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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資料 |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
決標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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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 ||
公告日 | 111/07/27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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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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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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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領投開標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彰化縣立成功高級中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514彰化縣溪湖鎮福德路310號
文件費用100元整,以現金繳交至本校總務處出納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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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截止投標 | 111/08/24 09:00 |
開標時間 | 111/08/24 10:00 |
開標地點 | 514彰化縣溪湖鎮福德路310號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台幣1,000,000元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押標金得轉為履約保證金,確保廠商投標意願及履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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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是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考量廠商未來拒不履約,導致影響學生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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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514彰化縣溪湖鎮福德路310號 |
其他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彰化縣(非原住民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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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約期限 | 111年8月25日(暫定)至112年7月31日之實際上課日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1.營利事業單位: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營業項目為C199030即時餐食製造業、F501990其他餐飲業或餐盒、食品製造業、團膳製造業之合格登記廠商】 2.非營利事業單位:主管機關核發之立案、設立證明文件。 (二)投標廠商須檢具下列文件:(詳廠商投標文件審查表) 1.廠商納稅之證明文件(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2.有效期限內公會會員證影本。 3. HACCP證明文件影本:符合當年度或前一年度通過衛生福利部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查核合格之廠商 4.餘詳廠商投標文件審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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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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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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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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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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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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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 |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 |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 |
◎ |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