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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更正公告

公告日:


機關資料
機關資料
機關代碼 3.80.8.24
機關名稱 桃園市龜山區龜山國民小學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333 桃園市 龜山區 萬壽路2段933巷14號
聯絡人 高菁如
聯絡電話 (03) 3203571 #510
傳真號碼 (03) 3505753
電子郵件信箱 ami2330@yahoo.com.tw
採購資料
採購資料
標案案號 kses11109
標案名稱 2022桃園市第七屆桃園盃全國四級棒球錦標賽服裝採購
標的分類 財物類
282 - 成衣, 毛皮服裝除外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80.4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1,336,2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336,2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80.4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補助金額
1,336,200

招標資料
招標資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採購評選委員名單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2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07/27
原公告日 111/07/2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領投開標
領投開標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小助手圖示
20元
文件代收費 小助手圖示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1/08/03 10:00
開標時間 111/08/04 09:00
開標地點 333桃園市龜山區萬壽路2段933巷14號(龜山國小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台幣6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3桃園市龜山區萬壽路2段933巷14號(龜山國小總務處)
其他
其他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至111年9月14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 基本資格:經濟部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之分類C3中類、CH中類、F104小類、F109小類、F204小類、F209小類等相關業類。
(二) 應檢附文件:
1. 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並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鑑)
2. 押標金繳納憑證。(抬頭:桃園市龜山區龜山國民小學保管金專戶)
3.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廠商得向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或透過經濟部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登記資料】、當年度公會會員證(無則免)。
4. 納稅證明文件:最近一期或前一期之納稅證明,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5. 信用證明文件: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記錄證明。
6. 標單文件(正本)(含單價分析及採購標單兼切結書) 。
7. 電子領標請檢附電子領標憑據。
8. 書面企劃書1式7份及實物樣品。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記錄證明。
附加說明
更正投標須知上的預算金額, 應為1,366,200(誤植為1,366,000) 更正標單兼切結書(刪除百萬欄的斜槓) 1.電子領標:請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http://www.geps.gov.tw/)下載招標文件。 2.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3.廠商資格證明文件,如在辦理變更登記期間,則所投標文件填寫內容,與所附變更前或變更後之文件內容一致時,即視為有效標,惟其涉及登記等級變更者,在變更程序終結前,仍應依原登記等級參加投標。 4.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5.機關以書面向請求釋疑之廠商答覆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一日答覆。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總務處查詢,如對招標公告內容及電子領標文件傳送有不明瞭事項,可洽總務處03-3203571*510查詢。 6.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逕洽總務處辦理訂約手續. 7.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龜山區龜山國民小學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紅色字體表示此次更正公告與前次之差異,前次公告內容於滑鼠移至文字上方時自動顯示。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